读《一生里的某一刻》

张春是我这个月认识的一个作家,是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的那种认识。

认识她是在鲁豫的《岩中花述》的播客中,我通常的习惯是从最喜欢的嘉宾开始依次来听,浏览每一期题目也有一些嘉宾我都没有听过名字,就暂且打入冷宫,不理睬它们。

每一期在查看标题时我还会顺便扫一眼播放量,一个名字叫张春的作家那一期500多万播放量,比起有些几十万的,上百万的也不是很多,这个500万播放量的张春是什么神仙人物啊。

我带着疑惑听了这一期播客,首先张春的声音清脆有力量,从音色辨别我猜她的年龄大概二十来岁,可一个二十来岁的学生气的作家哪来那么丰富的人生阅历呢。

张春的语言很生动,能听出她是一个热爱生活不做作的人,又因为她提到了戒烟,一下脑补出了她叼着烟染着头卖冰淇淋的画面,小太妹既视感。

85分钟的只言片语只够聊一些观点,对她,我还是很好奇。于是搜到了她的一本叫做《一生里的某一刻》的散文集,从看到封皮我就预感到会是我喜欢的类型,不是因为文艺,而是简单清爽。

我从序就开始喜欢张春的文字了,在序言后张春的好友阿紫介绍了她,嗯,她的形象更具体了,一个不论挣不挣钱都认真开着自己的店铺,与邻居和小狗们相处融洽,发生意想不到事和出其不意的对话,在书中她也讲了很多阿紫的故事。



全书共分五个部分,简单的说有写生活、写人物、写旅行、写种植、写抑郁症。每一篇的标题都能一句话概括出主要内容,又很特别不俗套,例如第一篇《各种普通食物最好吃的时刻》完全对题,因为我在看她描写食物最好吃的时刻时真的在流口水,想去厨房找吃的,也特别容易联想到食物进嘴的画面。

例如“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就好。最好是用力喝一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这也是我喜欢喝水的温度,但她怎么用词如此准确,我就想不到用这么简短的几句勾勒这种简单的过程。

是她对生活的观察细致入微的缘故,作家都敏感,敏感的人感受多而细致入微。又比如她说“店这么小,实在有些催情。”这个催情用在这里也是脑洞大开。

又如“让我和我的肉自己待会儿”其实她是想表达“leave me alone”。让我静静,但我和我的肉就显得俏皮憨厚了,语句总是灵动跳跃,猜不出下一句跃然纸上的是出其不意的反差,所以越看越沉迷。

提到狗狗她也是爱心泛滥,把人家家自己溜达的狗捡回家开始失狗招领,被狗主人接回后,她又发现了那条狗在上次捡它的地方,唯一不同的是,狗脖子上挂了个小牌子“它就爱在这逛,它认路自己能回家。原来她把人家家狗给强抱走了,充当了一回好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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