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早些年还在上海讨生活的时候,每日像土拨鼠一样穿梭于上海的地底,与生活泥混的搅在一起,每天在塞满乘客的车厢中找一个位置站住脚,也是为了在这个城市里站住脚。当时公众号推文初步兴起,传统杂志媒体的总编写手们将自己收藏多年压箱底的佳作分享到自己的公众号上去,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E.B.怀特和他的《这就是纽约》,几乎是第一句就爱上了他的写作风格“有谁指望孤独或者私密,纽约将赐予他这类古怪的奖赏。”身处在上海被赐予了这份奖赏。我读的是贾辉丰译,先入为主,看了太多次,再也接受不了别的译本。
每隔段时间我就会把《这就是纽约》翻出看一遍,打发上班路上通勤的时间,“通勤者是最怪诞的一群了。他居住的郊区没有活力可言,不过是白日终了时供他歇息的地方。”“他们的进出路线,要比土拨鼠群落更迂曲,”每日都要穿梭在这座城市中,却不知道这座城市的街道长什么样子。每次阅读都能产生新的共鸣,对号入座般的将上海与文章进行对比,他写的是纽约,却写尽了城市的灵魂,每个城市的七魂八魄总有那么几个如同文章里写的那样。多看了几遍,我自负的期待有一天能将一座城市写的这么透彻。
E.B给人一种错觉,他让你觉得写作很简单,只要把经历的事情详实写下来,走过的街道,吃过的餐厅,碰到的人,描述事情的经过,再把人物对话适当的穿插进来,把心里的怨气,酸话,添油加醋的写出来,有多酸就写多酸,这样的句子人们会觉得你愤世嫉俗,会觉得你很有思想。但是E.B又会让你觉得写作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在长篇赘述后,E.B总会射出命中靶心的一箭,一句绝妙的感慨之言让你觉得前半生的经历就被封印在了这一句之中。比如一个人的人生中总会搬几次家,与一个承载了生命中一段记忆的地方告别的你会是一种什么状态呢?"都会丢下一些要紧的东西,随后又以不那么拘谨的身段开始了新的生活,恍如蜕壳的龙虾,一时间变得柔软,但也不免脆弱起来。",不知每次搬家将打包好的行李装车,坐在车里奔赴新的住所时,有没有变得柔软就像蜕壳的龙虾。每个人都可以去记录自己的生活,像E.B那样,拿起笔走出家门,进入到这个真实的世界,一个趔趄跌入到自己的内心世界,若干年后,回头看看,又是一番感慨,再写一段编者按、后记,为过去写一个未来。从过来人的角度去看看当时自己做的决定,有没有影响到今天你,勾起了你多少的回忆,时光流逝文字仍在。
不知是生活丰富,还是善于记录生活,把随笔写的有趣的人那么生活想必也要有趣,笔耕不辍的E.B展现出多面的生活经历。他是农夫,是水手,是丈夫,是父亲,是旅行者,是火车乘客,是读者,是小作者。一只垂垂老矣被认为是“獾狗”的獾狗,一头猪的死亡过程,四头鹅的婚配关系,世代生活在同一树洞里的浣熊家族。就是一位这么热爱农场生活的作家写出了《夏洛特的网》。妻子总是出现在他的生活记述中,他们都曾是小作者为一本儿童读物供稿,他们一起搬家,一起旅游,她生活在他的每一个文字当中。他的父亲带他去缅因湖度假,他也带他的孩子去同样的地方度假。故地重游,他仿佛成为了他的父亲,他也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这就是E.B,是一个懂得记录生活却不善于或不愿意表达情感的作家,故地重游E.B写了很多他与他父亲的故事也写了很多他与他儿子的故事,有趣无趣的生活上的日常,用来回忆是本不错的指南,但感受不到任何类似“买橘子”的情感,写作没有过多的情感渲染,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没有情感却热爱记录。作为一个都市杂志的主笔,创作题材有生活琐事,都市描写,重要社会事件,书评,社评,自我经历,以及跟人隔空吵架。平白如实的叙述生活,不过多的渲染主观情感。
E.B教会我如果下一段的开头跟前面的内容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要有什么疑惑,你只需一直往下写,只要是在同一时间段想到的内容,其中一定有某种联系让你能前后想到这两件事情。我甚至觉得如果愿意E.B可以将一篇文章写成一本书。许多文章在看完之后始终找不到一条明确的脉络,疑惑到底文章在说什么?左说一点右说一点,自说自话的闲谈,本来在写浣熊,下一部分突然开始谈现代科技对生活的改变,发表一顿牢骚,大概是看见浣熊世世代代都是按照自然规律生活,那么悠闲自得让他有了机会对那些被科技改变了的生活方式进行一番批评。
巧妙安排客观叙述的事情,并且通过所描述事情的着墨多少来形成一种阅读感官的对比,他常常将对社会的评价藏在这样的段落里,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读者对社会的看法,诱导读者往他预先设定好的道路思考,从而认同他的看法。由于时间,空间,人和事上都与E.B相隔甚远,所以对于书中的社评产生不了共鸣,不能身处于他的状态去感受他当时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时过境迁,从今天再往回看,他对当时所评论的事情也并没有改变什么。每个人都能对社会事件进行评价,文人更好这一口,自古“先天下之忧而忧”。对社会上发生的事情有一种先天的忧患意识,生活中一点小小的改变都存在一种未知不确定的恐慌。人们总是会像抓住新买衣袖的线头指责质量太差不够靠谱,但是对于已经开了线的旧衣服,人们却将其视为自己留下的记忆与情感。
E.B教会我写杂文并不是围着一个什么主题而去进行逻辑缜密的证明,应该对一个主题或者一件事发散思维的去表达,不是去讨好观众,而是肆无忌惮的去展示自己,给观众你想让观众看到的内容与形式,至于观感可读性并不应该是作者所要考虑的事情。作者应该去叙述真实的世界,观察体会接触多元的生活,用准确的比喻去给观众一种戳心窝的共鸣。但如果所描述的事物或借用来比喻事物与读者太遥远,读者常常又不知所云。E.B能用一万种比喻去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评价,这些比喻常常是一些非常独特生活化的,但如果读者没有类似的经历,恐怕很难体会到他所比喻出的情感,只能单从文字上来欣赏其文学性。
E.B写作喜欢堆砌罗列,将一大堆事物一个一个写出来给你看。如果他要表达一个房间很乱很拥挤,他罗列一大堆这个房间中的事物,不说一句房间拥挤混乱的表达,却在阅读他所罗列出的一大串名词上增加了视觉疲劳,从生理感受上直接感受到这个房间的拥挤。他为表达一座城市与众多名人有过交集,体现大都市的历史感,他就以自己当时所身处的位置为原点,向周围街道辐射开,一条街一条街的历数过去,"隔二十二个街区,是鲁道夫·瓦伦蒂诺的遗体安葬处;隔八个街区,内森·黑尔给人处决;隔五个街区,欧内斯特·海明威在出版商的办公室直捣马克斯·伊斯曼的鼻梁;… …仅隔一百零二个街区,老克拉伦斯·戴在主显教堂洗去了他的罪恶,(这份单子,我可以没完没了地续下去。)"。有时我暗自怀疑他是不是为了多挣几个稿费才这样写。
E.B常常进行一系列的感官描写,然后又将笔锋一转聚集到现实当中,先给你光辉伟大的氛围感受,然后将光荣摔在地上,给你看现实生活的利害关系。把前面所有的抒情叙述落实到一个印象深刻的一个点上,把所有的宏大叙述落在一个微观微不足道的一个点上,形成一种对比,让人觉得所有伟大激动人心的计划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不如一些眼前的小事来的真实。"数百万美元花费在一个想法上:我们的火车和汽车应当跑得更快,更平稳,但孩子可不管平稳不平稳,他只记得动静好大——咣当。"
E.B的笔是随意放肆的,每一句都如同现代诗。读他的杂文时常走神,时常不能理解他到底在评论什么,眼球跟随文字前行,当发现自己走神时,已不知道到底漫无目的地看了多久。E.B没有想要去抒发什么浓厚的感情,他只是单纯的记录生活,观察生活,评价生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