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节气上来讲,现在已是秋天,然而天气的炎热程度绝不亚于夏天。天上的太阳如同一个脾气暴躁的混蛋,歇斯底里地烘烤着大地,于是,地上的人们开始变得汗流浃背,变得懒惰懦弱,除去夜晚,白天仿佛成了一个叫人烦躁的梦。
就在这样的一天,喜乐再次来到童安市。这是一座令喜乐倍感亲切的城市,甚至在曾经的某个瞬间,这种源自脚下土地所带来的情感上的依附要远胜于百柳市。喜乐走下客车,环顾四周熟悉的场景,多年前妈妈对他说的话便再次回响在耳边,“来童安读个大学,别去太远,我不放心。”
喜乐缓缓走出出站口,毒辣的太阳尽显恶意,出站口的两侧站着不少拉客的出租车司机,其中不乏混着一些私家车,他们一个接一个来到喜乐身边问他是否打车,喜乐故意躲闪着,不做任何回应。
喜乐远离出站口来到马路边,他发现离开这里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汽车站前的公交车站点已经由小小的站牌变成了大大的站亭。喜乐走进站亭,一边向公交车驶来的方向张望,一边掏出手机拨通了妈妈的电话。
“儿子,你到了!”妈妈的语气中透露着喜悦。
“嗯!在等公交。”
“你还是坐那趟车,坐到终点站,百合家园,然后给我打电话。”妈妈的语速很快。
“你搬家了?”
“嗯,我在下楼等你。”
电话挂断,公交车刚好过来,喜乐走上公交,由于车上已没了座位,他只好同其他一些人站在车厢中间。喜乐一只手紧紧握着竖立的扶杆,另一只手搭在一个中年男人身后的座椅靠背上,那个中年男人低着头昏昏欲睡,挂在肩膀上的棕色皮包摇摇欲坠,可能只需一个急刹车,他的包就会掉下来。
喜乐估算着时间,妈妈说的地方在童安市的新区,大概四十多分钟才能到。他一边注视着车窗外向后移动的房屋与树木,一边盼望着身边的中年男人能早些下车,这样他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座位占为己有。
公交车里有许多乘客,然而车厢内并不嘈杂,人们都很安静,此刻除了车底发动机的嗡嗡声,只剩下悬挂的小电视循环播放的安全套科普广告的声音。喜乐感到此时的场景似曾相识,可是,当一些零碎的记忆一齐涌到心头时,展现出的却只有空白。
关于来童安的事,喜乐只告诉了建安,他忽然回想起,那晚的建安表现得很奇怪,他看见建安悄悄站起来,然后走到墙边背贴着墙,虽然如此行径很突兀,但是喜乐并没过多在意,只是淡淡瞥了一眼。后来,喜乐对建安说:“过几天我去我妈那儿。”
“唔,去多久?”建安心不在焉地问。
“就待一阵儿。”
“还回来吗?”
“说了就待一阵儿,我……”喜乐见建安心事重重,就懒得继续说下去了。
自从得知王娟怀孕的消息后,喜乐心里就总有一种难以化解的凄凉感,他尝试平复自己的情绪,因为毕竟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或是妹妹来到自己身边,也许,这不是一件坏事。其实喜乐不讨厌王娟,相较于爸爸的第二任妻子,王娟对他还算和善,可问题并非出在王娟和爸爸身上,只是他十几年来都无法正视自己已经身处于一个破碎的家庭中的事实。当年爸爸再次离婚时,在一段时间里,他想过爸爸妈妈可能还有机会复婚,或许在他上班独立后,或许在他成家之时,然而直到王娟的出现,再到如今她怀上了爸爸的孩子,那一些残存的希望的火苗就被一寸一寸地扑灭了,这才是喜乐无法释怀的痛,与任何人无关,只怪世事难料。
“百合家园到了,请下车的乘客……”车厢里响起语音播报,人们纷纷下车,直到终点喜乐也没能坐下。他在阳光的照晒下来到马路边,眯起眼看着正前方气派的小区门口,同时拿出手机再次拨通妈妈的电话。
“妈,我到了,在大门口。”
“你等着,我马上就到,找个阴凉儿,别晒着!”
挂断电话后,喜乐走进小区门口旁的一家商店买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喝下大半瓶,他走出商店,贴着墙躲着阳光,他看着空荡荡的大马路,路面上升腾着一层飘忽不定的波纹,就像是被风扬起的海浪。
喜乐将剩下的水喝光,刚要走向路边的垃圾桶,就忽然听到,“乐乐!在这儿!”他闻声扭过头,一眼就看见了妈妈,她一手拎着一个大塑料袋,一手撑着一把花太阳伞,正站在小区大门前。喜乐微笑着向妈妈走去,刚走出几步,就被从身后过来的一个白发苍苍、弯腰驼背的老太太叫住了,她用沙哑的声音问:“孩子,瓶子还要吗?”
“唔……”喜乐怔了怔,“不要了。”
“能换钱!”老太太接过矿泉水瓶,脸上露出如获至宝般的笑容。
喜乐来到妈妈身边,拿过她手上的大塑料袋,他想要钻进妈妈撑着的伞下,可是他个子太高了。
“走,天太热。”妈妈兴冲冲地牵起儿子的手,向小区里走去。
“嗯,让人喘不上气。”
“方茹,他是你哥!”妈妈笑眯眯地向身后看去。这时喜乐才注意到,在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女孩,他松开妈妈的手停下脚步回过头。
喜乐打量着方茹,她穿着一件干净宽松的纯白短袖和一条五分裤,露在外面的左腿膝盖下方有一处褐色的小划痕,她脚上的帆布鞋有些脏,像是被雨水打湿过。她抬起手捋了下自己的马尾辫,接着,就在她侧过头的一瞬间,她右耳上的小耳钉便在阳光的照射下变成了一颗星星。
“嘻嘻。”方茹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微笑着。
“嘿嘿。”喜乐同样如此。
“她是你方叔的女儿,是你妹妹。”妈妈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
喜乐点了点头,明白了妈妈为什么搬家。
阳光依旧刺眼,偶尔会有微风带着热气吹在喜乐的脖子上,汗水滑过面颊,悄无声息。他想回过头再好好看看身后的方茹,可又碍于陌生人之间的尴尬,如此,他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着:妹妹。
“辞了就辞了,年轻人将来有的是机会,难不成现在就考虑养老!”
喜乐和方茹坐在同一排,他们同时伸手去拿烤架上的羊肉串,不料却拿到了同一根,喜乐见状,不知所措将手悬在半空中,方茹的反应就迅速得多,只见她赶紧缩回手,顺势拿起了桌子上的水杯。
喜乐同许多女孩一起吃过饭,不过以今天这种身份还是第一次。
中午时,喜乐跟着妈妈来到她的新家,整个下午,方茹就一直待在自己的卧室里,即便是午饭时,方茹也只是默默低头吃着自己碗里的饭,除了在小区里打过招呼外,他们再没说过任何话。其实喜乐也不清楚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同方茹讲话,他没有做过这样的心理建设,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他想,方茹应该也是如此。
“我觉得他之前的工作挺好,还能在我身边。”妈妈放下啤酒杯,轻轻拍了拍桌子,像是在肯定自己的想法。
“我就是想换个环境,在那种地方上班人都傻了。”喜乐耸了耸肩,不以为意地说。
“对!你不能埋怨孩子,”说着,方茹的爸爸端起酒杯,“人得不断寻找机会。”
“叔说得对,比我妈理解我。”喜乐笑呵呵地附和着,可他心里清楚,对于他去年辞掉工作的事,妈妈一直有很大成见。
“唉……”忽然,方茹的爸爸叹了口气,又将酒杯放下,他说,“听你妈说你要来,我特别高兴,我和你妈的事儿也没提前告诉你,我跟她说,孩子都大了,应该能理解。”此时,他停顿住,眼睛慢慢看向女儿,堆满鱼尾纹的眼角随即抽动了两下,“你们都成人了,我们当父母的也就到此为止了……”桌上的气氛经他这么一说,顿时变得伤感起来,他也是立即有所意识,于是憨笑着说,“喜乐!你以后常来!”
“唔……”喜乐微微一愣,心想眼前这个男人大概是性情了,索性就帮他下个台阶,“要不……我明天走?”喜乐话音一落,他身旁一直很安静的方茹立刻捂起嘴巴,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真不会说话,”喜乐的妈妈嗔怪着方茹的爸爸,“儿子才刚来,你就让他走?”
“我不是那个意思!呵呵。”方茹的爸爸尴尬地笑着,他解释道,“我是说,喜乐想来就来,就跟自己家一样,反正离得也不远。”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给喜乐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喜乐觉得他和蔼、憨厚,甚至有些幽默。然而喜乐想,那方茹呢?她是否也觉得妈妈是个容易相处的人?不存在芥蒂大概是不可能,可不管怎样,喜乐只希望妈妈能过得舒心。
回到家里时快十点了,方茹的爸爸一进屋就开始忙忙叨叨地为喜乐铺沙发、拿被子、找枕头,还特意给喜乐在沙发旁留下一把扇子,又将茶几上的水杯倒满了水。
“家小,你只能睡沙发了。”他又一次露出憨厚的笑容,“天气热,睡不着就扇扇子,呵呵。”
他的热情让喜乐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一个劲儿地点头称好。一切安排妥当后,方茹的爸爸就回卧室了,客厅里只剩下喜乐一人,他端坐在沙发上,显得有些不自在。这时,喜乐的面前忽然伸过一只手,他抬头一看,原来是方茹,方茹把一个橙子递给喜乐,然后轻快地向后一退,坐在了沙发上。
“你用牙咬过橙子皮吗?”方茹将两腿盘在沙发上,从自己睡裤兜里也掏出了一个,拿在手上把玩着。
“你的意思是这样……”喜乐呆呆地把橙子放到嘴边,做了个用牙咬的动作。
“嗯!”方茹学着喜乐做了相同的动作,“用牙剥橙子皮!”
“没有,太蠢了。”喜乐把橙子从嘴边拿开,握在手里来回揉着。
“你看我!”说完,就见方茹张开嘴对着手上的橙子硬生生地咬了一大口,接着,她从嘴里拿出一大块橙子皮,美滋滋地说,“可省事儿了!”
“我试试……”喜乐重新把橙子放到嘴边,他观察了一下,挑了个地方便一口咬了下去,紧接着,只见喜乐顿时露出了别扭的表情,他赶紧吐出橙子皮,拿起茶几上的水杯,“酸!呸呸!”喜乐仰头喝下一大口水,他说,“你就这样剥橙子?”
“哈哈哈!”方茹看着喜乐滑稽的样子,哈哈大笑着说,“当然不是!”
“啊?”
“我刚才也是第一次!”
“唉!”喜乐又喝了一大口水,然后他擦了擦嘴,“去给我倒水!”
“你明天有时间吗?”方茹从沙发上下来,然后拿起杯子。
“明天星期几?”
“嗯……”方茹抬起下巴想了想,“明天星期四。”
“有。”
“明天陪我去书店。”说完,方茹就拿着水杯离开了。
喜乐坐在书店休息区的椅子上喝着冰镇西瓜汁,多年前他曾来过这家书店,当时它坐落在老城区,整体面积不大,装修也很简明,除了紧挨的书架,就只剩下几张小桌椅。有那么一段时间,喜乐会在周末时陪女友去那里买书,倒与如今有些相似,他坐在墙边的椅子上,一边喝着自带的奶茶,一边盯着女友从书架后缓缓走出,然后眨眼间,消失在另一个书架后。
现在一切都变了,曾经那个亲密无间的人已不知了去向,这家书店也从老城区搬到了新城区,这里变得宽敞明亮,书架不再紧凑,目光可以随意找到想要看到的人,大概唯一不变的,就只剩下了它的名字。
方茹抱着几本书向喜乐走来,她披散着头发,看上去成熟了许多,她依旧穿着那件宽松的短袖,显得她的腿修长笔直。
“《当祈祷落幕时》。”喜乐随手拿起一本。
“东野圭吾的,加贺恭一郎系列。”方茹拿起身前桌子上的果汁,喝了一口后抖了抖肩膀。
“我有个朋友家里也有不少书。”
“还是有不少人喜欢看书。”
“嗯……”喜乐点点头。
“我只喜欢看纸质书。”
“唔,为什么?”
“我觉得文字只有印在纸上才有它的价值。”
“因为……”喜乐示意方茹继续说下去。
“因为纸是树木,树木生长在土地里,起初它们只是一颗颗小种子,在经历幸运和磨难后才能长成一棵树,那代表着扎实与希望。”方茹的语气很随意,可听着却很真诚。
“可是互联网上什么都有。”喜乐又点点头,表示听懂了方茹的意思。
“去他妈的互联网!”
喜乐用手摸着果汁杯,感受着从杯中透出来的阵阵凉气,他悄无声息地思索着,似乎是谁说过和方茹同样的话。
“你毕业了?”喜乐想了一阵儿也没想出所以然,便转头问方茹。
“嗯,才毕业。”说话间,方茹拆开了一本书的包装。
“你怎么拆了?”
“我结账了,有票据。”
“你经常来吗?”
“搬过来之后才来的。”方茹放下手中的书,从自己的果汁杯里拿出吸管插进了喜乐的杯子里,她向前探着身子,咬住吸管吸了一口,“西瓜的好喝!”
“你在哪儿读的大学?”
“杭州。”方茹缩回身子,用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脸蛋,“你看,我皮肤多好。”
“唔,就是有些……”
“闭嘴!这叫小麦色!”方茹伸手拿回了自己的吸管。
喜乐也觉得自己应该闭嘴,毕竟喋喋不休地问别人问题很没礼貌,过分暴露好奇心时常会惹人厌烦。不过,此情此景让他忽然想起了迷迷,那是半年前,他们走在黄昏的大街上,天气微凉,他同样问了迷迷许多问题,迷迷不紧不慢地回答,没显露出半分不耐烦。
最近的一个多月里,喜乐大部分时间是坐在迷迷家的沙发上度过的,那是一种难得的安静——他在电视上看各种各样的电视剧,感受着对流的风吹过额头,细听着从迷迷卧室里传出的风铃声和她敲击键盘的声音——好似当下,真正的安静总要掺进一些细碎的声响才不会变成死寂,路过身边的脚步声,还有方茹的翻书声……都成了时间静默流淌的意象,仿佛身处在意象中的人不会也不曾失去什么。
“你觉得我爸怎么样?”方茹翻看着书,她问。
“不错,挺有意思的。”喜乐缓了缓神,他拿起了桌上的手机。
“我爸脾气好。”方茹若有所思地合上书,她重复着,“他脾气好。”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别人介绍……”方茹抬起下巴,就像昨晚在客厅时一样,“我忘了那人是谁。”
“那你觉得……算了。”喜乐欲言又止,他低头看向手机,给迷迷发了条信息。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方茹得意地笑了笑,“她给我做饭就行,她对我挺好!”
“我妈本来就挺好。”喜乐也露出了得意的表情。
“我放在你床上了,是不是掉下去了。”
“唉,我再找找吧。”迷迷沮丧地挂掉电话。在和杨帆通话时,迷迷听到手上的手机传来了几声提示音,然而她却无心查看,因为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她去解决,那就是王小丢送她的发卡找不到了。
今天是王小丢的生日,一会儿她会来找迷迷,可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作为亲密好友的最重要的信物却失踪了。正在这时,迷迷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着“王小丢的丢”。
“我来了!”王小丢在手机另一边大喊。
“马上!”
迷迷赶紧换上衣服穿好鞋,跑出家门来到楼下,此时王小丢正在单元门前,骑在电动车上一动不动地观察着趴在阴凉里的三花猫,她听见楼道里传来脚步声,便抬头看去。
“它总趴在这儿。”王小丢微微一笑。
“嗯……”迷迷来到三花猫身前,弯下腰摸着它,同时语气委屈地说,“小丢,发卡丢了……”
“唔。”王小丢调转电动车的方向,显得不以为然,“上车,咱俩吃饭去,丢了就丢了,一会儿再买一个!”
于是,迷迷上车搂住王小丢的腰,她想,看来自己是庸人自扰了,不过话说回来,她只是不想在今天让王小丢心情不好罢了,只要不是今天,哪一天就行。
明媚的阳光落在她们的头发上,亮闪闪的好像天上落下的星星。不远处,那只萨摩耶正一瘸一拐地围着凉亭转圈,她们从它身边路过,它就伸出舌头,眼巴巴地目送她们出了小区。
整个下午,迷迷和王小丢逛了商场和书店,去了电影院和电玩城,仔细想想,其实每年都一样,如果愿意的话,每天都可以如此,唯一能够算作不同的,大概就是又重复了一遍。然而,人的一生不也正是重复着堆砌而来?重复为某件事庆祝,重复欢声笑语;重复为某件事难过,重复孤寂落寞。
傍晚时分,迷迷和王小丢去了她们经常光顾的螺蛳粉店,在走出店门前王小丢低着头闻了闻自己的衣服,然后信誓旦旦地对迷迷说以后再也不吃这东西了,迷迷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因为王小丢可不止一次说过这样的话,之后,王小丢便送迷迷回了家。
回到家里,王小丢稍坐了片刻就离开了,她走后,迷迷来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窗户,她探出头向下看,不一会儿,就看到王小丢走出单元门,然后心有灵犀般地抬起头向上看,还对她招了招手。
迷迷目送走王小丢后,她来到客厅脱光衣服,将它们随手扔在沙发上,她走进卫生间,简单冲了个凉,然后束起湿漉漉的头发,只穿着一条内裤坐在了沙发上,此时,她才感到自己小腿的微微酸痛。
这个时节的天气异常乖张,不仅闷热,偶尔还伴随着卷起沙尘的大风,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迷迷是不会出门的。不过今天一定是个例外,哪怕外面是电闪雷鸣。她倚靠着沙发,感受着身上泛起的一阵阵冰凉,突然,一股莫名的空虚来袭,毫无征兆,迷迷顿时觉得自己的面颊忽地发烫,她抬起手轻轻抚摸,紧接着,她又不自觉地将那只手放到了两腿之间,缓慢地,她开始用食指隔着内裤触摸自己的私处,这般举动使她心跳加速。然而,就在一缕微风从窗缝进来吹在她身上时,迷迷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深吸一口气,发现自己正坐在喜乐常坐的位置上。她在恍惚间转过脸,看着放在一旁的手机,那漆黑的屏幕就像是一个无底黑洞,深邃而厚重。她把手从两腿之间拿开,感到指尖有些湿润,可就在她拿起手机的那一刻,便干了。迷迷拿过手机,这时才看到喜乐给她发来的信息。
喜乐说他去了童安市,迷迷盯着手机看了两秒,没做任何回复,她再次深呼吸,准备穿好衣服,也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响了。
“喂,你回家了?”电话是杨帆打来的,她说,“你们都去哪儿了?”
“我在家!”迷迷拿过上衣搭在身上,“书店商场电影院,还吃了一顿大餐!”
“唔……”
“你有事儿?”迷迷把一只手伸进衣袖。
“没有!”杨帆立即说,“我就问问,听你说的,丢丢姐今天过生日。”
“你过来吗?”
“嗯……”杨帆犹豫着,她说,“不知道……我先挂了,小姨让我去扔垃圾。”
“嗯。”
杨帆把手机扔到床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那般坐在床边,她这一整天都有一种惴惴不安的感觉,甚至有些魂不守舍。忽然,屋外传来小姨的催促声,于是杨帆赶紧穿好拖鞋,来到客厅。
“别踩!我刚拖完。”小姨在卫生间里说,“垃圾袋在门口。”
杨帆沿着客厅边缘谨慎地走到门口,弯下腰拎起垃圾袋后,晃悠悠地来到楼下。天色逐渐昏沉,气温比正午时凉爽许多,她来到大垃圾箱前,使劲一甩,把手上的那袋垃圾扔了进去。
此时,杨帆不想立刻回家,因为小姨刚刚拖完地,屋里不能随意走动,还不如趁着凉快在小区里走走,于是,杨帆顺着鹅卵石小路走到凉亭附近,她看到有两个老头在凉亭外下象棋,虽然她不太懂象棋,但还是想凑过去看看。杨帆叉着腰站在两个老头旁边,而他们并没注意到身边来了一个小姑娘,他们仍旧痴迷地盯着棋盘上的棋子。
杨帆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至极,她想还是回家算了。就在这时,她忽然感到自己露在外面的脚踝传来了一阵凉凉的感觉,她扭过身子,一看原来是那只瘸腿萨摩耶正在偷偷舔她。她满心欢喜,蹲下来抚摸狗头,萨摩耶的主人在一旁牵着狗绳,饶有兴致地盯着棋盘。
“它腿好了?”杨帆抬起头问。
“嗯?”中年男人一愣,接着爱答不理地说,“估计好不了了。”
杨帆对着萨摩耶挤了挤眼,又对着中年男人撇了撇嘴,然后就起身离开了。然而刚走出不远,杨帆似乎觉得那只狗仍在盯着她,于是她回头看去,果不其然,就在她与萨摩耶的眼神交汇的一瞬间,杨帆的心里突然泛起了一阵忧伤,不知怎的,她竟感到那只狗的眼睛在几近昏暗的天空下看穿了她的内心,而它那始终上扬的嘴角,又仿佛是在有意给予杨帆力所能及的安慰与原谅。
杨帆再次来到大垃圾箱前,她侧着身子向迷迷家所在的那幢楼看去,即便中间被其他楼房挡着,然后,她把手伸进裤兜,一边摸索着,一边走进了单元门。
杨帆回到家,小姨拿着一块刚切好的西瓜问她要不要吃,杨帆心不在焉地摇了摇头,直接进了自己的卧室,她赶紧拿起手机,迫不及待地拨通了迷迷的电话。
“喂!”
“嗯……”杨帆尴尬地顿了顿,“是这样……发卡……在我这儿。”
“嗯?”
“应该是我不小心放兜里了!我现在就给你送过去!”杨帆赶紧把话说完。
“好!笨家伙!”
挂掉电话后,终于,杨帆把刚刚揣进兜里的那只手拿了出来,同时,也拿出了那枚蝴蝶样式的发卡,杨帆看着它,它便扑腾着亮晶晶的翅膀在杨帆的手上飞舞着。
杨帆走出卧室来到卫生间,她站在镜子前,把发卡别在了自己的头发上,然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悄声说:“你怎么这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