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真正意义上的教语文是从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开始,那么我真正意义上的教研则是从听于永正老师讲《白杨》开始的。1997年4月参加“西湖之春名师精品课荟萃”,第一次聆听了于老师的课,目睹了于老师的风采。从那以后,于老师在无形之中引领着我从“自由”教语文,到“自觉”教语文。
教语文不仅仅是教语文,而是教语文的同时教孩子做人,做到“以文化人”。于老师认为,“语文课本里要有人文性,老师这本书里更要有人文性。而且老师身上的人文性对学生的影响,要大于语文书里的人文性。”自古就有“文以载道”的说法,但是在我们的课堂上或者在部分老师的心里,只能肤浅的解读出文本本身的主题,而没有认识到“文”本身所在的“道”是一个长期浸润的过程,不是我们总结出了文章的主题,学生就能获得“道”了。作为教师,我们自己要先修养自己的身心,沉淀自己的人格,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学生,而不是用我们的教师权威压服学生。学生们经过老师的引导,经过老师“手把手地教,扎扎实实地教”,而掌握了语文学习的规律和方法。在老师的引领下,学生们用这些在课堂上习得的方法开展大量的阅读实践,学习语言使用的规律,学习在规律的指导下运用语言。这就是语文教学。所以于老师认为教语文其实很简单:“教学生写字,老师要是喜欢写字,对书法略知一二;教学学生读书,老师要是喜欢读书,会读书,能读出课文奥妙之所在;教学生作文,老师要是能写点文章,知道一点写作知识,那么教语文就更不难”。
所以,要想做到“以文化人”,教师就要先“以文化己”。“读书可以改变我们的话语方式,思维方式,甚至言谈举止,以至于心灵状态”。读书对人的重要意义不需多说,对于一个老师来说其重要性就更非同一般了。因为“耳闻目染”的教育作用往往大于教师在课堂上的空洞的讲解与说教。于老师讲了一个很通俗的例子,就是“熏锅屋”——学语文与“熏锅屋”类似。学语文是个慢功,是个长期训练、积累的过程。所以做老师的先要自己慢慢“熏”,把自己“熏黑”,然后“熏”学生,这样的语文教学就是扎实的。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一定要爱读书,从书中汲取对语文教学有利的营养,汲取对“化人”有用的营养。读书包括朗读,特别是大声朗读。现在我们的很多语文老师都很少再备课时先大声读课文了。于老师在这一点上就做的很好,他认为备课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备读”。做为老师,“要使自己的朗读具有艺术的魅力,通过声情并茂的语调、节奏、韵律在线文章的声感美,把抽象的语言文字变成动听的声音信息,使学生借助动听的听觉形象进入文章的意境,使学生感到学语文是一种美的享受,从而产生学习的兴趣。”而且在读书的过程中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做到不动笔墨不读书。
“动笔墨”我的理解也有两层含义:一是做读书笔记,记录书本中的精彩之处;二是写读书心得,锻炼自己的表达,同时结合读书深化自己的思考。正如于老师所说:“读与写是我教育、教学不断进步的双翼。读与写的过程,是不断肯定自己、激励自己的过程,同时也是不断反省自己、否定自己的过程。在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中,让自己的实践有了智慧,有了理性,使自己的路走得越来越正,越来越直了。”作为老师的我们一旦养成了这种习惯,从这种习惯中获得了好处,那我们不禁就要推荐给我们的学生,甚至是我们身边的人。正如我们吃到了一种美食,忍不住要分享给我们身边的朋友一样。在这种自我阅读,自我提升的过程中,熏染着我们的学生阅读与提升。
作为语文老师,该怎样教语文或许我们还不够明白,但是当我们读读于老师的《我怎样教语文》时就会有比较明晰的思考。所以,我刚开始教语文时时“自由”的,也就是凭着自己的喜好和感觉教语文。那时我更多的是关注“教学的输出”,关注的是自己的感受;听了语文老师的课之后,我开始了“自觉”的教语文,更多的是关注“教学的接受”,是学生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