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熊逸讲透资治通鉴》专栏中谁更适合做家族继承人?
周朝是真正的封建制社会,也就是分封和建国。周开国之初,周天子把功臣和亲属分封到各地,他们拥有各自的土地,财产,人民,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小王国,他们就是那里的君主,被称为“候”。候底下再分封“大夫”,“大夫”底下再分封“士”。一级一级的往下分封。
而效忠却是逐级向上效忠,士效忠大夫,大夫效忠诸侯,诸侯效忠周天子,但不能越级效忠,每一级只对上一级有效忠义务,对越级的那层没有效忠义务。
周的继承制,是嫡长子继承制,也就是正妻所生的大儿子继承。嫡长子继承的一脉叫“大宗”,其他叫“小宗”。
国与国之间不是有血缘关系,就是沾亲带故,各国的内部也同样如此。在这样的社会结构和背景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制来约束这个社会,这就是孔子所要复的“礼”。这套“礼”的目的就是要各个阶层的人,各安其位各安其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不逾越不僭越。
但随着时代发展,各种复杂因素导致礼的约束力变弱,最终“礼崩乐坏”。
最开始就继承问题动乱的是晋国,先是“小宗”夺了“大宗”的位,后国内各大贵族内斗架空国君。
当时晋国几大贵族之一的智氏家族,在选下一代的合法继承人时,也已经不是嫡长子继承制了。就继承人选择上也有争议,下一代的继承人如果德才兼备更好,如果不是,有才无德和有德无才该选哪个。
当时各国之间竞争激烈,一不小心就会被吞并,如果在选择下一代的继承人时,侧重于“德”,在那样的环境下,未必能带来家族国家的延续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