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简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
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
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
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
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书名:《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
主角配角:李延玺沈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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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试读———
她双手沾满浓稠的鲜血,只感到内心惊悸惶恐不已。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之前,松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走进小厨房,绿裙飘动,显得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的长度您瞧瞧行不行?”
一进来,浅碧就感觉两人的氛围有些异样。
她家小姐的眉眼间似乎有一丝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衫半敞,胸膛满是鲜血。
浅碧把两人都打量了一番,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
只能把鱼线递给沈骊珠。
沈骊珠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洗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由于那重重一按,已全部没入身体,而背上只是微微露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相比之前,要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愣。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无缘无故地发狂,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出箭羽,所以才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将断羽按进身体?
她的睫毛忽然颤抖。
又想,不过这又与她有何关系呢?
说到底,还不都是为了给他拔箭疗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高贵傲慢,哪有替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神,只盼着能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送走。
她的指尖轻盈且灵活,将鱼线小心翼翼地缠在箭头的倒钩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透胸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而出。
李延玺脸色瞬间苍白,不禁沉重地闷哼一声,身体也有一瞬间像是绷紧到极点的弓弦,而后骤然松弛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等到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地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让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渗出点点晶莹的薄汗。
脸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忽然增添了几分艳丽。
她睫毛低垂,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察觉到他打量的目光,只是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至此移不开视线。
谁都清楚,大晋的储君不近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从未如此近距离地端详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因弯腰的动作,落下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苦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若无的。
就这么勾住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似乎都分散了一些。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实面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刚好给太子包扎完毕,起身退后一步,听到这话垂眸看了一眼面纱和衣裳上的血污,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淡淡地说了句,“无妨。”
但,心里已经不想要了。
李延玺却以为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在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乎被什么勾了一下,瞬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就连一贯高贵随意的语气都温和了一些,“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终归是我的过错。只是在下如今遇难,身无分文,待日后……回家,必定用华美的衣裳、千金的绸缎为姑娘双手奉上。”
这是大晋太子的承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知晓李延玺的身份,对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轻声说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欢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转过头去,眼底隐约闪烁着几缕细碎的晶莹。
哪有正值青春的女子不爱华美的衣裳?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皮的姑娘家,容貌在一众姐妹中最为出众。
侯府的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玉食地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天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天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发型,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和……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化妆,每天都把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就改变了。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欢梳妆打扮,甚至起初连昔日最爱的照镜子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了。
为了救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脸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愣愣地想,这就是书上说的白璧有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用面纱遮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娇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正值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服,也不佩戴任何的首饰头饰,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点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娇艳的少女……彻底地消失了。
想起从前种种,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该死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刻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的举动。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睫毛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说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要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些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的嫡女,贵妃的侄女,备受娇宠,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遇大变,小姐连红妆华服都不在乎了,怎么会在乎银子这些俗物?
浅碧心中疑惑。
只觉得今天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疑惑的目光一转,落在那男子身上,心里掠过一丝恍然。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炽热,怎么看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把自己说成是喜欢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为了避免惹上麻烦吧。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明白她心中的想法,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么想的。
自古以来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想跟太子有半分牵扯。
既然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清,各自了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欢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天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总共十两金。”
十两金,十分昂贵的价格,可以说是明目张胆地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的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不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和了片刻的声音,又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随意,透着高贵的疏离感,“好,既然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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