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看过一段话,说:爱因斯坦的一个学生问他逻辑学来有什么用,爱因斯坦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说:有两个人从烟囱里出来,一个很干净,另一个很脏,你觉得谁会去洗澡呢?学生说当然是脏的那个人了,可是爱因斯坦却说是干净的那个人因为脏的那个人看到对方很干净,以为自己也不会太脏,而干净的那个人想的却恰好相反,所以,当然是干净的那个人去洗澡了。
想想的确是这样啊!
而这的确有的逻辑学理论,也时常联系着我们日常的生活。
当我们身处在可爱的人群中,或者是可爱的人旁边,即使不说些什么,只是能感到对方的善意和温暖在空气中跳跃着时,我们就会很开心满足,不只是因为对方的可爱,也因为这样从某方面说也让我们自己觉得自己是可爱的人、人生是幸福的人生了;倘若我们周围是可恶的人群或者只是可恶的个人而已的情况下呢——四周除了弥漫着冰冷僵硬的气息,就是这时候无论谁都肯定一肚子闷气苦恼。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甚至是借口,就在苦乱中一致觉得对方是如何怎样的可恶,自己想要如何怎样地整治他……结果到最后却憎恶起自己来,为自己怎么会有如此可恶的想法?自己岂不是一样的可恶了?在无尽的思域愤恨并自怨了起来。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这样的深切体会,都是人,怎么没点喜怒哀乐——所以接受吧:果然“讨厌一个人是对自己的惩罚”。
若是糟糕,何妨远离可恶的事物呢?
最后,这应该是逻辑学带来的“逻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