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王先生的车不知道招了什么邪:上一周,就在我们家地库,车停那里,被我们邻居的车顶了。打了报警电话,保险公司给处理了,上周五换了保险杠。谁知,星期六上午,在单位停车场,又让人给撞了,重点吐槽一下这一次。
周六下午,王先生无意当中发现车头和保险杠被划伤了,也没人给他打电话,车上也没留下肇事者电话。于是,老王找到传达室看监控,监控没有拍全,但是看过程是车前面有个活动的桩子,一直放那里直立着,但是有一辆车过去以后,桩子倒了,砸了我们车。由此判断,这辆车就是肇事车辆。如果是普通的家用轿车,看不到车牌号,根本无从判断是哪辆车,巧的是,这车是一辆特殊用途车辆(不方便透露太详细),辨识度很高,所以很容易查到他的车号和车主。王先生联系到车主,车主一开始百般抵赖,不承认是他所为。王先生很生气,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而且都有保险,如果你态度好一点就算了,修车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是他态度太差,老王说只能报警交给警察叔叔处理了。过了一晚上,车主打电话说私了,别走法律程序。老王又心软了,想私了就私了算了。谁知,约定的时间车主没到,打电话又变卦了,死活不承认是他撞的,说没有责任,不管。嘿!老王怒了,去交警队报警了,结果,警察叔叔找到肇事车主,按正常程序处理。现在,车主态度不再蛮横了,不死不认账而且道歉了,等待处理中。
按说,行车上路磕磕碰碰在所难免,这本身就是一件小事。出了问题,像我的邻居那样,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我们,找保险公司按正常程序处理,简易快捷,就是耽误一点时间而已。不像第二个车主,出了剐蹭不想承担责任,凭着侥幸心理,想逃避责任,事儿不大,严格来讲就是肇事逃逸。幸亏有监控,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治社会,不能给这种漏网之鱼可乘之机。真希望知法守法严格自律的人多一些,少一些老赖,如此,世界将变得多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