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首发于本人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夏雨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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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于日常,跳脱日常。
“日常感”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文学中有一种表达叫做“defamiliarization",翻译过来大概是所谓的”陌生化“,即是在文学作品中刻意使用一种跟日常用语有差异的文字来表达。这种差异化可以体现在比如选词,比如文体形式,比如文风上。在以前背英文单词的时候,碰到字符很长、名词化后缀、日常很少见的生词,查阅字典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会在单词的最前头标注上一个[文],表示其是文学用语。
对于我来说,阅读过于日常化的文字就像是从一条光洁的丝带上纵身滑过,毫无阻力,阅读体验轻松简单,但犹如水过无痕,转眼就丧失印记。而那些刻意挑选的,寄托了作者巧思而造就的文字,正因为其被提升过的阅读难度,你在读的时候能感受到情绪的起伏,犹如在攀岩越过绵延不绝的山峦。这样的阅读体验实现后,方能瞬间获得那征服的快感,以及骄傲地mark下一本书的读完。换句话说,在我的体验中,缺乏文学性的文字,严格来看并不能被定义进“书”的范围。这一看法必然会引起争议,但鉴于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想来也没有多少人在意我的看法,我可以坦然地享有这自由表达的权利。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我会在自我介绍时表达爱好为“写字”,但却总是羞于把自己的作品公开展示。一则是由于内容较为私人,通常涉及到个人情感的流露,二则是因为我自觉遣词造句太不考究,无非只是些心理活动的记录罢了。而若要真正去构思一些虚构作品,却似乎又并不是我的意愿。思来想去,或许公众号上唯有几篇书评影评,可以满足我自己定义的“文字”内容了。
在这种对于“文学性文字”和普通用字的清楚区分之下,对于那些没有文学性、纯粹是传递信息的文字,过去的我都抱着一种不喜的情绪。尤其是在研究生期间,我一边读着世界上最顶级的文学大师们精雕细琢的文字,享受其用语的优美,以及复杂精巧的故事情节编织,而另一边,我正做着学校商学院的助教,看着MBA课上用的那些英文材料,简直嗤之以鼻其文字的美感(更准确地说,是美感的缺失)。材料中的那些最基础、最平实的词语,在我眼里,若要用具象化的形象比喻,就像是三岁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摇晃着一身的肥嘟嘟和圆滚滚,却在对着我热情挥手,邀请我欣赏他们的美妙身材。拜托,我放着隔壁身材曼妙、年华正佳的天仙们不欣赏,却要来看你们这群小屁孩?
当然,归根到底还是我偏执了,毕竟在商科、在理科、在所有非文科的语言体系中,文字只要能做到传递信息的基本功能就已经足够了,而对于商科材料来说,越简洁平直的描述越好,过于丰富的表达和深层内涵反而是阻力。是啊是啊,其实我都懂的,只不过,对于我这样带着审美挑剔眼光的读者来说,这些文字的确是一种浪费。大体上也是因为这些原因,我从直觉上就对大部分网络小说保持着距离,实在是因为那些一眼便能看出的、如同白开水一般的贫乏文笔,在我这儿是难以接受的。
似乎聊得有些远了,回到对于“日常感”的探讨。前两天被问到一个问题,形容一下理想中的约会是什么样子的。我认真思考后的回答便是,理想中的约会,应该是“跳出日常感”。
具体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最普通的活动形式,例如吃饭、看电影,但是在消费等级上与日常有所差异,平时吃大饭堂,约会可以吃个海鲜日料;平时外卖单价30,约会时候均消100~150,就能感觉到显著差异。这种最实在的由于价格提升带来的改变,一般情况下都意味着更良好的食物品质、更优质的服务、更优越的环境,以及最重要的,更稀有的氛围。这些集合起来,都使得这一次“约会”与其他每一天的日常三餐区别开来,在记忆里额外地被Mark住。还是如上一篇中所说的,人类的记忆实在不是个可靠的东西,每一段令人珍视的记忆,都值得有一个最特别的标签,把"the one"与余下的"the rest"区分开来。
第二种,则是那些有一些巧思的活动形式,音乐、舞蹈、运动与自然,带有以上任意一个元素的活动,都会比最普通的形式要来得精彩。而那些能够多个元素结合在一起的,简直是约会首选。比如音乐元素的,有音乐节、演唱会、live演出等等,而露天音乐节因为结合了音乐、舞蹈和自然,就显得最为特别。Live house因为经常会有酒精的辅助,和夜色的烘托,同样是营造气氛的绝佳场合。运动也是很特别的选择,尤其像滑冰、滑雪这些不那么日常的活动(相比较球类)来说,可能普通人大半年也不会去一次,这一次的经历本身就值得记住很久。记得之前看过一个节目《心动的信号》,里面最有趣、最会玩的三号赛车男刘泽煊选择的初次约会活动就是滑冰加吃饭,相比较于其他嘉宾的做陶艺、看展等等,这个形式至今仍然是我心里的No.1。
居然忽然一下对这个问题回答了那么多,我应该可以去知乎发布本答案了…
突然想到聊这个话题当然是因为上个周末去了音乐节,虽然不是约会而是一群朋友的集体瞎玩,但毫无疑问地登顶我心中近期最佳活动,也触发了我太多关于“工作”、“日常”与跳脱日常的感想。这次去的滴水湖音乐节水平不高,除了陈粒和华晨宇以外一无是处(周六场),虽然还是留下了非常深刻美好的印象,后面再聊。然后被推荐了最老牌的是迷笛音乐节,便开始在微博上搜迷笛,突然就被一句话狠狠地打动了。
有一个微博,他说,
“死了一年,只活三天
#迷笛音乐节#”
一刹那,仿佛有心里的小火苗被点燃的感觉。这种短短八个字就能给人带来的震撼感,也正是我执着于追求文字的意义。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去音乐节,再之前我去过北京的草莓音乐节。是很久远的记忆了,依稀记得应该是大一上学期的十一,十七八岁的我和同样是四处拼凑而来的小团体。喜欢摇滚的热血青年,激动万分地说要去参加,而我当时纯粹只是图个新鲜凑个热闹。对于震耳欲聋的音响、疯狂摇摆身体的人们,只觉得他们太吵闹。
时过境迁,长到现在24.5岁的自己,却比当年18岁的自己更能够理解那种狂热与肆意。也可能是毕业以后,才明白很多事情的选择,以及生活的不快意需要被发泄吧。排解心情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人内向,可能选择一些不需要和别人分享的内化形式。而我也是会逐渐开始能够去懂得,那些喜欢摇滚、喜欢民谣、乃至喜欢朋克、重金属的人,都是对生命有极大地热情,再以音乐去表现出来的那一群人。
成年人的世界有很多无趣和妥协,但我仍然觉得比青少年时期要好得太多。至少于我个人而言,十几岁的自己除了思想自由,其他没有什么是自由的。然而那时候的自己又有什么思想呢。但在20-30岁的这个期间,不提财务自由,至少不愁吃饱穿暖,不愁时间不是自己的,可以成为最肆意、最自主、也面临最多精彩的选项吧。嗯当然了,也有很多人选择了投资未来,e.g.努力加班赚钱,买房买车换房贷车贷,而我们那么多人原来相似的人生,就这样开始分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