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与我国有诸多争议和较多渊源的国家。
提及日本,很多人首先会想到:
我国抗战时期的悲痛历史,这是刻在每个中国人骨子里不可忘却的一段历史。
除此之外,我们还会想到什么?
浪漫主义者会想到:“樱花”
二次元肥宅会想到:“动画”“漫画”“宫崎骏”
吃货会想到:“鱼生”“寿司”“章鱼烧”
旅游爱好者会想到:“北海道” “清水寺” “富士山”
说到“富士山”,很多人虽未真实见过其貌,但却早有耳闻。
这座休眠火山,千百年来日本本土居民为富士山顶礼膜拜,启迪着日本无数艺术家,多少文人雅士相继用诗歌来传颂它的神圣。
它作为日本文化象征之一,位于日本静冈县与山梨县之间,以海拔3775.63米位列日本第一高峰。
在2013年6月22日,富士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富士山—神圣之地和艺术灵感之源)成为日本第17个世界文化遗产。
可偏偏这么一个世界文化遗产,富士山的土地所有权和日本当地政府没有一丁点的关系。(看到这里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富士山自被人发现以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属于私人财产。
据说,早期富士山曾属于日本江户时代首任幕府将军——德川家康(とくがわ いえやす)的,后来德川家康又把富士山送给了浅间神社。
19世纪中期,日本历史上最后一个按照武士封建制度来统治的幕府——江户幕府,在1868年4月21日被推翻,也就是明治维新(19世纪60-90年代日本的改革运动)期间。在江户幕府被推翻的第一年,明治政府于1869年7月发布实施“奉还版籍”政策,即幕府时代的各大藩主都要交还各自的领土和人民。
也就是这个时候富士山的使用权回到了日本政府的手里,随后二战结束后,随着新宪法的颁布和实施,浅间神社依据宪法中有关于“政教分离”的思想,把日本政府给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富士山。
但当时考虑到富士山作为日本的象征,当地法院并没有判还给神社,在此期间,神社一直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1974年,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判日本政府归还浅间神社在富士山部分土地,但是日本政府还是一直拖着不还。
直到2004年,日本政府才正式发文承认浅间神社拥有富士山(严格来说是海拔3300米以上的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富士山属于私有土地,日本政府有的只是租赁权,到现在为止,日本政府每年还要向浅间神社交付一定费用的租金,来获得暂时使用权。
林夕在陈奕迅演唱的《富士山下》就写到这样一句歌词:
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恐怕他也万万没想到
富士山真的是私人所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