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说《肖申克的救赎》,那99.99%的文艺青年都耳熟能详,这部电影绝对在80后所有的人心中有一席之地,而且这块地方还不小。具体我就不评价,几乎随处可见关于这部电影的评论。
然而如果我说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作者估计绝大多数人都会一脸蒙逼。还有原著?还原著作者?
原著的作者是斯蒂芬金,这个在很多的电影背后的小说作家,却是一位鼎鼎大名风靡全球的作家。《肖》只是其中一部,还有著名的《闪灵》《德州电锯杀人狂》等,这可谓是著作等身,也是作家中稿酬极高一位。
我在读了他的大部分小说之后发现他竟然出了一本讨论写作的书,在欣赏小说的同时竟然也可以学习如何写作,岂有错过之理?
穷困生活下的有趣生活
毛姆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到自己在写书评的时候喜欢看作者的生平事迹,他觉得一个作家的作品与他的生活经历是密不可分的,生活会影响作家的写作风格。
那斯蒂芬金的生活无疑就是深刻地影响着他的小说。
斯蒂芬金并非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出身,反而是一个连小康都达不到的家庭出身,只有一个单亲妈妈,还有一个哥哥。斯蒂芬金在这本书中写了很多的小时候的趣事,如果仔细去看会发现这对他后来的写作风格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他最爱看恐怖电影,他的小说也是描写底层的生活,普普通通,并不是什么上流社会的圈子。
唯一的不同就是这个小伙子从小就喜欢写作,还在学校的时候就开始瞎写着玩,他在学校的时候把现实生活里的人写进了小说里面。这个让我想起了另一位作家,台湾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当年也是把自己的同学老师当作人物写进自己的小说里,凭好恶描写他们。
除了认识这位作家,斯蒂芬金在这段回忆给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只要你喜欢写作,那么你就有可能成功。
写作似乎没有捷径
在谈到写作,斯蒂芬金简单明了的写下来四个字:多读多写。
是的只有这四个字,似乎是一句废话,因为在哪都是这么说的。然而,这四个字没有真正做到却指望成为作家的写作者们很多。
斯蒂芬金并不是灌鸡汤,他真正做到了多读多写,书中几乎随处可见他对一些作家作品的点评,在本书的最后他还把书中提及到的作品列出了一个书单。
多读多写是写作者们成为作家的必备条件,不仅仅是读,读了之后还需要思考,有自己的批判力和评论,否则无法内化为自身的能力,写作也就无法持续的进步。
斯蒂芬金不仅喜欢读书,还喜欢看电影,他的小说风格与惊悚片恐怖片相似,常常有着异于常人的想象力以及背后一凉的压迫感和绝望。最典型的就是德州电锯杀人狂,整部小说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书中人物基本是在崩溃边缘九死一生。
这种风格可能让很多小清新的文艺青年不感冒,但是从故事的角度来说,这是作者对小说节奏和氛围把握控制能力的体现。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到惊悚小说写到这种程度。
写作的细节
如果仅仅是泛泛而谈写作应该多读多写,那么本书基本也和街边卖的鸡汤文无异,可是斯蒂芬金还是拿出了很多的“干货”。
他提到尽量不要用被动语句,这个我写作从来没有注意到。如果仔细思考会发现,站在读者的角度来说的确是主动语句比被动语句要好。比如:月亮被乌云遮蔽了与乌云遮蔽了月亮。
区别在于,对于读者,他们更希望直接了当地阅读,被动的语句常常需要绕个弯才能理解,这对于阅读来说并非很好的体验。
被动语句之所以不推荐,斯蒂芬金对于小说的写作还是秉着线性的发展来叙述,甚至认为小说写作不应该有太多的副词限定词等,他甚至不对人物的穿着进行很详细的描写。
对于小说写作,他要求自己必须在写完第一稿之后一定要做到能够在第二稿的时候精简,比如十万字的小说可能之前是12万字。修改其实是对自己的写作总结之后的产物,删去不合适的赘述以及不适合的描写。
其他的细节就不一一介绍,书中数不胜数。
最后斯蒂芬金还当场在书中写了一段小说示例,这是在其他的写作书中没有见过的情形。他详细的从一个想法开始下笔写下了自己的初稿,之后又在初稿的基础上做了详细的修改批注。我觉得这是本书最好的地方,一个作家真正的拿一个想法来写出来,把自己在这本书中的内容做了一个最好的示范,对于我这种学习者不能更好了。
读完全书,发现斯蒂芬金老爷子是一位幽默的作家,性格直率,写作不浮夸也不做作,能够把一本技能类的书籍写的如此有趣,无怪乎他的书能够那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