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这个词,钟意,感觉是喜欢的升级版。
据说粤语继承了古汉语的很多发音,钟意现在用的比较多的也在粤语中,可能一开始写为中意,后来为了表示集中和一见钟情,于是写为了钟意。
喜欢可以是泛指,比如我喜欢这个朋友,也可以说我也喜欢那个朋友;但是如果说我钟意这个朋友,那就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可以说众多朋友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位朋友了的感觉。
一辈子可能喜欢很多人或事情,但钟意的寥寥。这个也需要不断努力去寻找和尝试,喜欢过了不一定就钟意;那就继续寻找和尝试,说不定下一个就是钟意的了。
当然也有人说这个做法过于朝三暮四,反而不容易集中精力做成一件事情;但如果自己不是真心喜欢到钟意的程度,做成一件事情不放弃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信心去度过磨人的失败阶段而集中精力去打磨,去坚持到成功的到来。
因此要允许有一段“朝秦暮楚”的时间,去到广泛的空间进行探索和追求,找到自己最钟意的那个人或那件事,至少在那个阶段能不间断接受打击、失败、重来和继续失败的消耗和压力。
这才是找到钟意的过程,没有人能回避掉,除非根本就不出发,拒绝这段旅程,那人生的意义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