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这个城市某个角落的公租房里有了一把钥匙。时光辗转,终于还是,要挪窝了。
从2013年毕业,到现在,三年多的时间里,我租住在10平米的小房间里,从刚刚住进来的时候除了一张床和一个凳子到满屋子的东西。时间,淡化了那些心上的伤痕,也平添了这许多的身外之物。
下午吃完饭后就一直在收东西,一边在手机上听书,一边收拾这一屋子的凌乱。从一根发绳到一本笔记本,竟而都舍不得丢弃。手机里柔柔的女声传来,是三毛的作品。我一直很喜欢三毛,她是一个一直在路上的追梦人。而我,空有一副会飞的灵魂,却拥有飞不起来的躯体,当灵魂被躯体束缚,行程在路上,却一直都是原地踏步。
才发现,我那么渴求安定是有迹可循的。我珍视着每一次的偶遇,小心翼翼地保存,始终不舍得丢弃。旧的物,旧的人。那不是可有可无的回忆,那是不可多得的独一无二。不可替代。对,有时候,女人就是这样,无理取闹,无缘无故生了一通气到最后才发现自己简直莫名其妙。而在这一期间,或许,就是因为气得七窍生烟而吓走了那些摇摇欲坠的桃花。
每一次,总是在十字路口徘徊不定。想念了许久的地方,或许还有一个我自己都不曾发觉的想念已久的人。却惶然,感觉成了抵达不了的彼岸。年少时的一句在丽江老去,惦记了那么多年,即便是颠沛流离也不曾忘怀,那怕是孑然一身也依旧满怀期待。却抵不过,命运这只翻云覆雨的手,剧本掌握在上帝手里,我的随机出演明显只是一个还算称职的龙套。在沙发想一夜前程却不知道能够去往哪里。
倚遍阑干无情绪。
还能生出什么别的情绪吗?我想,大抵是不能够的了。
那个总是叫我小丫头给我买糖吃惦记着我害怕孤单害怕天黑害怕没有安全感的人,好像只是在梦里牵了我的一片衣角,然后松开,最后湮没在茫茫人海里。再没有人,可以在半夜睡不着的时候起来一通电话打到关机。我终于,买得起充电5分钟,通话两小时的手机,却还是,丢了那个通话两小时的人。
我的心那么小。装不下旁的人。可是未来,它那么长,可是遗忘,它那么久。
下雨的时候,我在黑压压的屋檐看没有光亮的天空,感觉像极了我们的人生,总要把风雨一一尝遍,才能看见阳光和彩虹。冒雨前行,感觉这一场春雨,匆匆,匆匆,我还没有找到那个撑伞的人,却依旧忘了带伞,在冷而潮湿的大街上穿行,脚步乱了节奏,却假装,依旧在一成不变的路上走着,没有喜怒哀乐,没有风雨交加。
看,我就是这样。多么善于粉饰太平。明明难过得已经哭不出来,却假装已经没有了难过这种情绪。明明不能放手,却还是假装自己从来都不在乎。最后,躲在角落里哭得像个孩子,却还要学会笑着成全。
我一定是,吃了太多的糖。然后,它们都转化成了脂肪,堆积在我的回忆里,纵然是成了负担,也不能消解,最后,越堆越厚,终于放弃了挣扎。
我常常想起,那个在足球场上仰望天空说是时时想起我的少年,其实,都是我在做梦吧。现在,梦醒了,只是我舍不得忘记,于是,就一厢情愿得把它当成真的了。
无情绪。自然,倚遍阑干看遍风花雪月,也不曾忘记,只是惦记那一捧春雪,那一个慵懒的午后,不经意的回眸和千万分之一偶然的路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