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中国古代缠足与近代放足后的变迁】
中国汉族女子缠足,大抵从宋时开始。她们用一块狭长的条布将脚踝紧紧地扎起来,从而迫使脚形状变得纤小屈直。她们缠足,既是由于受到封建礼教的约束,又是为了迎合男性的审美。我们常常会听到或看到“缠足”、“放足”、“天足”这些词语,但你知道古代女子是如何缠足的吗?缠足之后的生活是怎样的?以及放足运动后带来了什么样的社会变迁呢?本文就来回答这些问题。
中国古代汉族妇女的缠足概况
(一)缠足的基本过程
缠足,各地有各地的叫法,苏州一带叫缠脚,杭州一带叫绕脚,北方称作裹脚,四川叫包脚。关于缠足的具体操作,由于是陋习又会引人不适,本文不多做介绍,只说一说缠足的基本过程。
古代女子缠足一般是从五六岁时开始,这个年龄段的女子脚骨不会太脆,便于缠足以后的行走。缠足一般是由母亲操作,家庭经济好一些的可以请脚婆来裹,她们经验丰富,缠起来更加利索。对于五六岁的孩子来说,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她们可能并不清楚,因此在开裹之前,母亲就会采取诱惑的手段让孩子接受缠足,并且在初次缠足的时候特意缠松一些。等到孩子开始接受缠足的时候,便会越缠越紧。
女子一旦缠足,除了洗脚之外就不能解开裹脚布,哪怕睡觉也要裹着。为了防止受苦挣脱裹脚布,在缠足之后还要用针线将接口一一缝住。等到女子十二三岁足部基本成型之后,母亲就会从裹脚人变成监督人,日常的换洗工作就由女儿自己完成。由于所谓的“不烂不小,越烂越好”,有些母亲会在给女儿裹脚的时候故意在裹脚布里放置瓦砾、碎石等等,甚至用针刺刀划的方法让脚上的肌肉溃烂,使得缠足效果更好。
俗语所说的“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是有一定道理的。由于缠足女子洗脚需要经过拆裹脚布-洗脚-缠裹脚布的过程,富贵人家基本隔日一洗,而贫苦人家基本半月才洗一次,并且只有在出嫁、庙会等重要节日期间才会勤洗脚。女童裹脚往往几个月才洗一次。福建民谣“天光起来就缠足,缠得污秽满床褥”说的就是这个。同样,古代女子在沐浴的时候,为了不把裹脚布弄湿,往往使用坐浴,人坐在盆中,脚搁在外面。
尽管缠脚之后十分疼痛,但裹完之后,还要多多下地走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裹脚后的行走,才能让脚越裹越小。
关于缠足的疼痛,清代作家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便写了林之洋在女儿国被缠脚的事情,裹脚的经过就不再详谈,只说裹完脚之后“林之洋两只金莲被众宫人今日也缠,明日也缠,并用药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将脚面弯曲,折作凹段,十指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不知不觉那足上腐烂的血肉都已变成脓水,业已流尽,只剩几根枯骨,两足甚觉瘦小。”
(二)缠足后的小脚生活
裹完脚之后的女子行走是十分困难的,女子脚小难行,就必须扶墙拄拐。关汉卿《闺怨》中说“行一步叹息,两行愁泪脸边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对于小脚的保护,古人又似乎达到了一种境界。在古代,小脚被视为女性身体中最为隐秘的部分,最能代表女性,因此女人的小脚不会被外人看到。洗脚的时候要白天关门洗脚,晚上洗脚不点灯。即使结了婚以后,为了不让自己的丈夫看到裹脚的方式,妻子只能放下帷帐,独自躲在床上裹。
既然女子的脚是这样神秘,那么她所穿的鞋,也就让男人格外好奇。在古代画作中,你会发现有很多女子的脚都是被裙子挡住的,这就造成古时女子的鞋容易被偷。更有甚者不惜重金,只为摸一下小脚。听起来这够荒唐的,但是在清朝同治年间,真有一个人这么干了。当时北京有一个女子脚十分细小。有一个富翁,眼睛虽然瞎了,但是爱莲之心不死,竟然花费五十金求得一碰。
(三)缠足的社会生活
(一)缠足与妓女
清朝《秦淮画舫录》中介绍的妓女各个都是金莲,这也是自缠足风气开始后历朝历代都存在的。即使到了1917年左右,妓女的小脚依然受欢迎。河北有一个妓女,由于脚小,被称作“小脚王”。说到小脚王的住所,那里每天门庭若市,座无虚席,豪门显贵,往来不断,以至于当时城内将小脚王的住处与县公署并称为“南北衙门”。
在缠足风气盛行的朝代,人们挑选妓女,对相貌要求不高,但是脚一定要小,所谓“脚小能遮三分丑”。有些嫖客甚至按耐不住,刚进房间就迫不及待的握住妓女的小脚,甚至解开裹脚布亲吻吮吸。在那个时代,妓女出行赴会,要么坐轿,要么由仆人背着,成为了一大景观。
(二)缠足与情爱
如果你翻阅过明代以后的情色小说,你会发现男女之间的情爱都会经过这么几步:
当一个男子终于得偿所愿与自己爱慕的女子约会时,他并不会硬生生地去触碰对方,甚至不会去触碰女子的衣袖。如果他试探一番之后,觉得女子对他有意,他会故意将一根筷子或者一块手帕掉在地上,好在自己弯腰的捡东西的时候能够去摸女人的脚。如果这样女子都没生气,那么两个人就算成了。
女子的脚是她身体最为隐私部分,这不仅是对她自己而言。如果翻一翻某些春宫图,你会发现,即使是最敢接近性文化的画师,绘制的春宫图中,女子还是穿着鞋的。
(三)缠足与赛脚会
虽然女子小脚是秘密,但有些地方又以将自己的小脚公开为荣。比如山西大同的赛脚会。这个赛脚会据说起源于明朝,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举办。据说,大同共有十二座寺庙,每个寺庙每年承办一届赛脚会。赛脚会需要经过海选-评选-票选的方式决出。最后评出来的第一名称作“王”,第二名叫“霸”,第三名叫“后”,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誉。其中有一点,在评选小脚的时候,女子的容貌是不允许公开的,也不允许窥视。
(四)缠足与婚姻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是否缠足,缠得如何直接影响到她们的终身大事。
人们娶妻以女子脚大为耻、脚小为荣,甚至黄毛小孩都知道要娶小脚的姑娘。“我不要大脚媳妇,大脚媳妇上轿,会将轿底踏掉,天天满街跑,我要小脚媳妇,天天在炕上盘腿作活儿。”如果一个女子出嫁时被发现不是小脚,那她就会受到公公婆婆的白眼,邻居的耻笑。《浭南莲话》中说,有个新郎因为新娘的脚大,而伤心欲绝。到了晚上家人到处都找不到他,后来在一个寺院中找到,而新郎早已泣不成声。正是由于这样的社会压力,有些已经结婚但没有裹脚的女子也会在婚后折磨自己,拼命缠足。
除此之外,对小脚的检视还伴随着出嫁的大部分环节。
当花轿送至男方家,新娘下轿之后,大家首先争抢着目睹的是女子的小脚。《赛金花传》中赵母认为“一桩最重要的事情放着没有看到”的正是媳妇的小脚。在闹洞房的时候,亲戚朋友们会玩金莲取乐。有一个叫关平夺印的游戏,让新娘站着,将其中的一个小脚抬起来,新郎单腿跪在地上,双手捧住新娘的一只小脚,然后进行对话,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观看金莲的大小。
中国近代社会放足运动的潮流变迁
在太平天国以及维新等等一系列放足运动的努力之下,至光绪年间,圣谕未缠足者莫缠、已缠足者放缠。到民国成立之时,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各省劝禁缠足,直至抗日战争前夕,民间缠足的风气才算基本肃清。
对于放足之后的妇女来说,不缠足之后穿什么鞋成了一大问题。
在早期不缠足会的指导下,凡是加入不缠足会的女子可以至会所领取男装的靴鞋。虽然这保证了女子放足后有鞋可穿,但对于一向追求用料、色彩等元素的女子来说,男鞋只是合脚,但不美观。直到1898年,有湖南商人在《湘报》上登出广告可为不缠足女子定做大足鞋,这个问题才解决了。
但是,没有缠足的女子有鞋穿了,已经缠足的女子该穿什么鞋呢?有办法。小脚的女子照例可以买大鞋穿,但是要在脚头塞满棉花,不过走起路来就“划东划西,好比一支两脚圆规”了。
在皮鞋流行之际,人们发现,从西方传过来的高跟鞋和缠足似乎有着同样的效果,穿上它不仅美观,还不会影响脚的生长发育,当时有人赞叹女子穿高跟鞋后“一步一响摄人魂”。时任北大校长的蒋梦麟这么介绍了大足鞋到高跟鞋风俗的演变“因为女人看到别人穿起高跟鞋婀娜多姿,自然就不愿意再把她们的女儿的足硬挤到绣花鞋里了。”
对于高跟鞋,人们开始疯狂的热爱,以穿高跟鞋为荣。甚至有人说,“外国女子也是如此(穿高跟鞋),这是西洋文明文化潮流,断断乎不可以悖逆的。再加以女子的脚,真要放到男子一般大,女鞋店岂不要统统关门?……所以现在女子仍旧肯牺牲脚步的舒适,保存相当的尖小,真不失为能适大体,值得称赞。”
然而,高跟鞋的流行也引发了一些人的思考,高跟鞋真的解放了妇女的脚吗?
1921年,有人在《妇女杂志》中提到说,高跟鞋头部尖锐,脚底又窄,后跟又过高。头部尖锐,便使得脚趾过于挤压,会生茧子。脚底过窄,会妨碍脚底的血液循环。后跟过高,会使脚底重心不均衡,脚趾受到更大的压力。高跟鞋,实际上就是另一种变相缠足。此人的说法并非没有根据,高跟鞋对女性脚部的伤害显而易见。只是,时至今日,高跟鞋依然成为女性表现体态美所不可缺少的单品。
“天下古今的妇女,全是爱美成性,全是时髦的奴隶,她们只要能获得美的赞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这句话,也许千百年后,同样适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