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独酌
唐·李白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此乃李白《月下独酌》的第二篇,该诗堪称是一篇“酒辩”。
此诗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为由,证明天地也爱酒,随即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的结论。
接着就是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不在话下。其实就是诗人为自己馋酒寻找借口,然后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喝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传的。
此诗看似说理,其宗旨不以明理为主,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不合逻辑的议论,恰恰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释放。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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