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读书读得晚了些,八岁才开始读小学,而且乡下地方没有幼儿园一说,反而从小跟在哥哥姐姐的屁股后面,听故事,画画写字。再不济,我还可以钓鱼,爬树,玩泥沙。野孩子没受过父母或长辈的过多管教,吸收得是田野树林里最基本的逻辑:一草一木皆生命,尊之,敬之,便还你满树花果,顶天绿荫。
乡下的小学人很少,只有村子里同龄的10个左右,都是熟人家的孩子,可能是村头某某叔叔的孩子,或者同姓远房亲戚。平房矮墙,窗户有些都有一个小人儿大小,我们便可窗户进,窗户出,算是乐呵呵的日子。记得是六一儿童节,学校热热闹闹的,同学们个个穿得漂漂亮亮的,其中一位要数我的远房表妹,秀云。胖嘟嘟,白嫩嫩的小女孩,穿着公主似的蓬蓬纱裙,白色的,可好看了。我那时候因为身高比较高,只能坐后排座椅,虽人长得壮实,却常常一身皱巴巴的衣服,脏脏的短头发。人总会在这种对比强烈下,会有己不如人的自卑感。放学了,这位“公主”胖表妹坐在操场阶梯上,我正好路过,她叫住我,说,可以背我吗?逞着自己健壮的身材,由着一种被人需要的荣誉感,答应了。我蹲下,表妹结实地趴在我背上,可她太重了,我一个踉跄,站到一半就摔倒了。把表妹摔在地上,也弄脏了裙子。后来我忘了我怎么回得家了。只记得几天后老师家访到我家,说表姨到学校告我打了表妹。老师不是来问我情况是否属实的,是来通知我家长的,母亲呵呵笑着打哈哈,没拉我对质问话,就敷衍过去,晚饭还拿着这事开玩笑。我挺生气的。表妹胡说,老师蒙蔽,父母默认,成了我人生第一个“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