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青少年犯罪的案例频频进入大众视野,以至于每看到这样的新闻,广大网友都会疾呼,国家赶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吧,光保护那些伤害别人的未成年人了!
而那些有孩子的父母,尤其是女孩子的父母,内心的惶恐无法言说,恨不能时刻把孩子挂在身上,免得遭人迫害,任何细微的摩擦都会触动他们那敏感的神经。
所以,我特别能理解那个为了女儿,去伤害小男生的父亲,他肯定是被这样的事情吓怕了,甚至可能有某种受迫害妄想症,才会做出那样偏激的举动。
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是啊,到底怎么了?
我们的孩子如此无视生命!
可以开个玩笑就给同学下毒,可以不说原因把舍友都干掉,可以不动声色地把幼小的孩子毁尸灭迹,还可以从容地把母亲杀了,然后藏尸潜逃……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于是,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像明星一样走进了大众的视野,她开始头头是道地分析,大家听得津津有味,抖音里随时可见她的育儿视频。
我就是她的一个小粉丝,看视频,买书,如饥似渴地接受着她的理论滋养。
李玫瑾教授在分析复旦投毒案时说道,他们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们心中缺少一个“观念”的东西,而这种观念的形成与经历具体事件时的感知有关。
具体说来,就是缺少爱的经历和“死亡的经历”。
这就让我想起了莫怀戚先生的一篇散文《散步》,我们细细品读这篇散文,就会发现,我们的孩子是怎么缺少这两样东西的。
莫怀戚先生说:“任何作者都无权规定读者对其作品的理解”,那我也就不顾忌什么了!
这篇散文内容很简单,母亲、我、妻子和孩子一起去散步,走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母亲想走大路,因为身体不好;儿子想走小路,因为小路春光无限,有意思。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我决定顺从母亲的意愿,毕竟父亲刚刚过世,母亲身体不好,好不容易熬过了冬天。
但是,母亲却疼爱孙儿,决定走小路。
家庭矛盾就此产生,可能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类似的矛盾,大家的解决方法也很类似,那就是我们都是一家人,要相亲相爱,作为年轻力壮的当然要照顾老人和孩子。
于是,在小路上,我背着母亲走,妻子背着孩子走。
多么温馨的画面啊!
但是,撕开这个画面,我们看到,“我”和妻子确实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既尊老又爱幼,显示了自己对弱势生命的怜爱。
儿子却像一个旁观者,根本不体谅奶奶的处境,做出了自私的决定,然后什么事也没有,还开开心心地享受了自己的这个决定。
不得不说,一个生命教育的契机就这样被父亲掠夺了。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父亲不做任何决定,奶奶迁就孙子,走了小路。结果,因为小路的崎岖,而摔倒了,孩子会怎么反应?
起码,他会眼睁睁地看到奶奶因为自己的决定而受伤,有了这样的经历,下次他也许就没有那么任性了,做出决定的时候也就会顾及他人了,“要去照顾别人”这个观念就会萌芽。
他看到奶奶受伤,才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命的脆弱,即便奶奶不受伤,走在那样的路上也会气喘吁吁,他看见了,才会感叹:“原来,奶奶和自己是不一样的,在这条路上,奶奶还没有自己走得快!要等等她。”
又甚至,他看到奶奶衰弱的样子,也会猛然在心里产生一丝恐惧,奶奶不会也像爷爷一样,从此就不见了吧?
虽然只是粗浅地经历了这种死亡之苦,但是从此,他幼小的心灵里就埋下了一颗“生命珍贵”的种子。
要知道,鲁迅先生是眼睁睁地看着愚昧的中国人被枪杀才弃医从文的;史铁生也是看到母亲的尸体才彻底明白好好活着的含义的;海伦凯勒是经历了眼盲耳聋,才明白光明的珍贵的……
没有真真切切的经历,任何关于生命的认识都是纸上谈兵。
很可惜,生活中很多这样历练孩子的机会都被我们和谐掉了。
家里老人去世,大人痛苦万分,孩子什么也不干,开开心心凑热闹。
父母生病,不告诉孩子,怕耽误学习。
父母闹矛盾,忍着,忍着,忍到孩子考上大学,再去离婚。
家里没钱,不能告诉孩子,父母累死累活,省吃俭用,孩子过着富二代的生活。
不仅自己这样,还要学校也要跟自己一样,把孩子时刻放在保温箱里,保持生命的温度。
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对于生命,他们是陌生的,陌生到他即便毁掉它也并觉得可惜。
我时常觉得中国的父母就是太爱表现自己了,说无私那是误解了,而是太自私了,始终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孩子,用所谓的毫无保留的爱绑架孩子,以至于他们大多数的内心是压抑的。
压抑到一定程度,必然在某天以某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发泄出来,你以为是意外,实际上是日积月累的必然。
文 | 诺诺
图 |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