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最近写了好多长文啊!……不过,文字好像都能射影一些人群哦?反正我能感觉到!…都是别人跟你交流的吗?那以后谁还敢跟你讲心里话?…你就不怕这样下去,没朋友了吗?”
真是当头一棒!说实话,属于我的朋友本来就不多,昨天还和唯一联系多年的高中好友说,自从有了窝、拿了本儿之后,这两三年的物质或精神生活才略显得空前丰富起来,难道因为我码了些东西,就得葬送一部分仅存的友谊了?不至于吧,不至于吧!我内心急切的安慰自己。
说起码字,可能在“光芒万丈”的某个学生阶段,是有过超同龄人的成熟文字得到过赞赏,经常被某老师拎起来读读;(呵呵,标准的炫耀)不过,给我打击的还就是老师她儿子的那句评论:不可能是你写出来的,肯定是抄的!真是晕死了,他老妈这之前还鼓励我去投稿,他居然说我抄的,气得从大广播读完稿子后也不再愿意好好写什么破文字了。
吆,挺记仇啊?!不是记仇,有些东西可以原谅,但不应该忘记,因为它或许真的改变了你的一些轨迹。
就这德行,可想我的朋友友情也不会多到哪儿去了。一直到后来有了个词来总括诸如我之类的人:个性太强。
上学的时候,我要是觉得话不投机的,说不跟人家说话就不跟人家废话了,“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就是慢性自杀!”这话执行得相当到位,所以有许多同学没讲过话;大学有同一宿舍的还因为我不大跟她讲话闹过别扭,我没话跟你说啊,干嘛要逼我自己?
额……话题到这儿,我这人缘儿可想是有多差;如今再因为码码字就把人给得罪了,那是多尴尬遗憾的事。文字虽然都标注了“故事虚构,雷同纯属意外!”可还是会被误解的,肯定的,用脚趾头想就知道。
受我喜欢的朋友的鼓励与影响,一个月前鼓起勇气重新利用这智能科技在简易好操作的平台上码码字,我手记我心,留下一点点自己的所观、所闻与所感。
可能是自己水平有限,码出来的内容无非就是出卖周遭生活的部分隐私,朋友圈儿一展,倒也博得别人些许的眼球。双刃剑,在意的人看到,估计也会像前面那朋友一样会有“这不就说的某某某”的感觉。
都说二十一天养成一个习惯,我这习惯算是渐渐养成了,也累计码出了大概三万多的字,要是因为它们而伤害了一些朋友的感情,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害怕,当然害怕会没有朋友。人是个体,可以有个性也不为过,但人类毕竟是个群居动物,虽说不要活在别人的眼睛里、话语里,但没有朋友,没有许多种感情的浸润,那样的生活也不会有什么五彩缤纷可言,更不会有什么太多的感悟可言。
是我的朋友,我会继续珍惜;不能理解的,我也只能遗憾接受现实。强扭的瓜不甜,强留的感情也不长久,顺其自然吧!你看,某某某,你看到应该会心笑笑吧,我可受你影响很深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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