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来,小时候让我废寝忘食的事情,就是躲被窝里偷偷看连环画小人书了吧?犹记得,看过白发魔女传,燕子李三,霍元甲陈真等。(一不小心暴露了年龄哈)
长大一点,拿得起放不下的,还是看书。
经常在饭桌上边吃边看(就如同现在饭桌上看手机),那时候迷恋《三毛全集》,《红楼梦》,甚至金庸古龙的武侠都不放过,当然还有琼瑶阿姨的言情小说。其实记忆中还是很喜欢路遥的《平凡世界》,《穆斯林的葬礼》等名著。
为了装的很有学问,也看外国名著。《茶花女》,《巴黎圣母院》,《飘》等。后来发现,这些经典其实特别好看,当时因为十几岁,不完全懂,现在再去理解,作者写的很有深意。
读书真是一个好事情。多年以后,还能记得书中的一些情节,开阔视野,为理想插上翅膀。
我小时候吹过的牛~长大了要当一个作家,就是从那时候种下的种子。
越长大,越忙碌,越忙碌,越浮躁。
忙到,忘记了自己小时候有那么专注的干过一件事,忙到,没有时间坐下来,静静的看一本书,忙到,听不见自己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
似乎只有忙着,才有存在的价值,似乎只有忙着,才是别人想要的样子,似乎只有忙着,才觉得有安全感!
可如今,就算忙着,也没有别人眼中所谓的成功,并且还丢了那个曾经爱读书的自己……
生活啊,要让我们晕头转向转几圈,才能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中心点?
幸运的是,在简书这个平台上,我又一次找到了自己的乐趣。真正的,没有任何压力没有任何目的的一个爱好~临摹彩铅画。
我才发现,原来现在的我,还是可以安静下来,静静的坐上两三个小时,用最简单的A4纸,最一般的多年前朋友送的中华牌彩铅(颜色还不全了),涂涂画画,在笔尖上听时针嘀嗒,在家人的喧闹声中我心静如水。
理科生王同学看到我这么认真,说:你这样花时间画画,有什么用?
我说:管它呢,就是喜欢啊!不是想着拿来用的。就像你刷手机,有什么用?
哈哈,王同学一时无言以对。
不是他输了,也不是我赢了,是这一项让我废寝忘食的兴趣,折服了我俩!
我想我是幸运的,起码以后的日子,不会无趣无聊。活着,能有一种不害人害己的爱好,也是值得喝一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