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网络上讨论比较激烈的话题,可能是河北邯郸的三位十多岁的中学生残忍杀害同学的事件。
这三个被全网称为“恶魔”的未成年人,初一学生,才刚满十二周岁,可他们杀人的手段已经超出所有人的想象了。这已经是超出该年龄段所表现出来的令人发指的残忍。
他们不仅是残忍杀害了长期遭受他们霸凌的同学,还毁坏受害者的面容,进而菜园埋尸。而且面对警察的盘问,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冷静和从容,已经让人感觉到非常恐怖!
全网络都在呼吁要严惩恶魔。正如罗翔老师说的,法律从来不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校园霸凌事件,不仅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可能会存在。所以面对这种暴力的霸凌事件,就唯有加重惩罚才能达到改造效果,震慑暴力的校园霸凌事件。
因为不仅是这一起事件,在近些年来,发生在校园的暴力越来越低龄化。所以引起公众的反思,面对未成年犯罪事件,《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成了给未成年犯罪的脱罪保护,还是要保护真正应该保护的人,对于受害者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呢?
想当年,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我曾经也受到过校园霸凌。那时,因为我在学校的成绩比较好,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让那些人看我不顺眼,说要给我个“教训”。
我记得那一天,我在课室搞卫生,突然有一个同学跑过来告诉我,他听到教室外面有三个人在说,等我放学回家的路上要教训我一顿。我一听有点懵,我记得我并没有惹上谁,更是跟那三个人也都没有接触过,何来惹上他们要打我呢?
我那时也仅是三年级学生,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后来有个同学建议我走另外一条路回家。那天,那三个人没有等到我,后来他们也没有再找我麻烦。可能是他们认为我害怕他们了,他们感觉很得意。但不管怎样,当时这事算是暂时过去了。
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因为当时我们小学实行轮班制,一个学期重新分班一次。那个带头要教训我的人正好分到跟我同一个班。而且老师还把他的座位分到我前面。本来大家都是同学,我也不惹事,大家和平共处就好。
可他有一天在放学时,故意跑到我面前说起那天的事,说我害怕他不敢走原来回家的路。还说今天再找人来教训我。当时我一听就非常生气。真的当我是那么好欺负吗?
既然无论如何你都想要教训我,那我就不能再忍了。如果我一昧退让,只会让你觉得我更容易欺负,那就会没完没了。所以我当时就跟他对打起来了。他也想不到我发起狠那么厉害,他一个人面对我也讨不到一点好处。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敢欺负我了,也没有再找过我的麻烦。
我并不是要宣传以暴制暴,但有时候面对校园霸凌事件的作恶分子,我们不能一昧退让,而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要奋起反抗,才可能打消他们的嚣张气焰。
但是,最好的办法还是需要报告给老师和学校来进行处理,还要把情况跟家长说清楚,让父母出面跟老师、学校以及对方的家长交涉,如果情况严重的,甚至要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