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经·正义精讲92
卷二·官针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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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原文译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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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
对于分布在皮下深处、肉眼看不见的经脉,须轻轻进针,切勿动作鲁猛,以致进针过深反伤经脉,以致正气泄失;进针后留针时间要长,以使此穴位之孔中,脉气因针刺所形成的负压区而自然上行。
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脉在浅表位置的,不能直接施刺,须事先以手指切按,使脉管从穴位处被隔绝、避开,然后再进针刺穴,这样操作,就能不使精气外泄,而仅仅将邪气去除。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
所谓说三刺则使谷气泄出,意即当下此针一再深入、直到与骨骼相连的大块肌肉之内时,就会得到通导该层正气的针感。
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
下针时,首先会浅刺穿透表皮、针尖抵达于真皮层,以发散归属于卫分的表阳之邪气,使表阳处气血流通;
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
进针再往下深入,则会宣散归属于卫分的表阴之邪气,此时针尖比最初进针时要稍稍深入一些:穿透了真皮层、抵及了附属于皮肤的皮下组织层,但并没有刺入与骨骼相连的、呈各自独立块状的大股肌肉层。
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
若是针尖继续往下,就会刺入与骨骼相连的大股肌肉之内部,此时,由水谷精华所转化而来的“谷气”,也即正气,就会被招引汇聚,使针下产生气血通利的针感。
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
所以《刺法》里说:一开始要浅刺,以逐出表阳邪气、引来正气,使刺入真皮层的针尖下得到血气流通的针感;
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
然后刺入得更深一些,以上引宣散表阴之邪气,使刺入皮下组织层的针尖下得到血气流通的针感。
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
最后要刺入极深,以使刺入与骨骼相连的大块肌肉层的针尖下,得到谷气汇聚于针下的针感,这意味着肌肉层的气血得到了疏通。
此之谓也。
《刺法》所说的以上内容,其所依据的就是卫气在表、营气(谷气)在里的分布规律。
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因此,行针施刺的医者,若是不懂得五运六气——也即不同年份之不同干支所对应的不同气候——对人体健康所固有的不同影响、不明白自然界阳气之盛衰规律与人体正气虚实变化规律之间的天人感应关系,就不会明白人体经络上阳邪、阴邪、正气随外界气候变化而产生的所在深度变化,就无法成为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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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历择吉,2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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