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7日 星期六 晴
03
【接前文】当地fa··院经审·理查明了以下关键事实:
一是小刘劳动所用工具全由快递公司提供,快递公司直接对小刘进行工作安排、考勤管理和车辆配备;工资由快递公司制作明细,人力资源公司仅负责按表代发。
二是给小刘发工资的虽然是某人力公司,但小刘能拿多少钱,都是快递公司说了算。人力资源公司未对小刘进行岗位安全培训,也未实施实际劳动管理。
劳务外包,实质重于形式。fa··院据此认定,双方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的fa··律关系。二者区别,劳务外包,承包方负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未培训,则共同担责。
最后fa·院经审·理判··决,某快递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04.57万,某人力资源公司作为派遣单位,因未履行安全培训义务承担15%的共同赔偿责任30.69万。涉事车辆投保·险种与实际不符,保·险公司仅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商·业险不赔。
判··决后,两家公司都提起上·诉。N·T市中··级人··民·fa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生效后,某快递公司赔偿到位。
04
该案fa··官说,用工企业应该厘清法律责任,规范用工。“外包”不是“避责”的挡箭牌,用工模式不能“挂羊头卖狗肉”。企业若实际直接管理、控制人员工作流程,即使签订“外包合同”,法律仍能穿透合同表面认定实质,企业仍需承担用工单位责任。
同时,培训义务不可虚设,安全培训不是“纸上条款”,而是fa··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尤其是高·危岗位(如驾驶)。未培训即上岗,一旦出事须担责。
另外,保·险投保须严格匹配实际用车性质,避免发生事故后无法理·赔。这个案例也jing·示企业,规范用工、扎实培训,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企业自身的保护。
案例中,小刘实际为快递公司员工,他虽与第三方某人力公司签约,但用工关系以实际为准。企业要认清实际管理主体,不能光想收益,运输风险、社会风险等不管,要从实质上认定劳动关系,无论你以什么形式包装它,快递公司的工资、提供的工具等,更别说快递公司从小刘的劳动行为当众获利了。
这个案例还告诉我们,外卖骑手受伤是不是工伤?造成第三方受伤,谁来负责?如今骑手的劳动行为、工作道路都延伸到市民,雇主负责,劳动者本人承担不了;构成第三方伤害的,用工单位也得负责。所以,快递连接千家万户,骑手穿行大街小巷,责任必须有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