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利贞。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上兑下艮,咸。咸卦来源于否卦。否之上九与六三互换而成咸,即“柔上而刚下”,阴气下而阳气上,二者互相交感。兑为泽为悦为少女,艮为山为止为少男,男女感应,男方主动以谦逊态度追求女方,是男女婚配之象。顺利,娶妻则吉。天地交感,万物化生,圣人观此象而知感化人心,则天下和平。
愚案:老子曰“虚其心,实其腹”。山虚静而被泽,相感通而化生,天下之情见矣。
艮之六二故虚,为止则静。山上有泽,故曰被泽。天地感通而万物化生,男女相感而有婚姻。
初六,咸其母。
象曰:咸其母,志在外也。
母,通拇,大脚趾。感应到大脚趾了,但尚未有行动,故有志而已。初六为咸卦之初,感应之始,上应九四,感于九四而动,故曰“志在外也”,然虽有志却仅感于脚趾而已,不足以行动。
来知德曰:初六阴柔,又居下位,当感人之时,志虽在外,然九四说之,初六止之,特有感人之心而无感人之事,故有咸其拇之象,所以占无吉凶。
下卦为艮为止,虽上有九四感之,却为艮所止,故仅咸其拇。
愚案:初六咸其拇,以始感通,志在于悦外也。《淮南子》云“道之浸洽,滒淖纤微,无所不在”,正其义也。
滒淖,粘稠的意思。道浸润万物,无所不在,初六正是感于纤微之义。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腓,小腿肚。感应到小腿肚了,足未举而小腿肚先动,动而不正,故凶。六二居中得位,上应九五,柔顺而处艮之中,为艮所止而不动,故居静得吉。
《河洛真数》云:境静而心动者,山林不能洁其逐物之心。境动而心静者,纷华不能易其乐道之操。六二居腓之位,乃足肚,足未举而先见动,是处乎境之动者。咸道宜正静则吉,若不正而动则凶,故曰腓动则凶,居正则吉。此爻虽中而正,但上感于五之说,未免动矣。然正中相应,终无害也。
心不随境动,唯大才者能之。六二处境动之时,足未举而腓先动,乃不正而动故有凶,然六二居中得位,上有九五尊爻相应,故终无害。
愚案:六二咸其腓而躁动,虽凶能居其正以吉,顺其所止而无害也。
六二能顺艮止而居静得吉,在其居正而顺,故无害。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感应到大腿了。九三与上六相应,但因居艮之极,为艮所止,不得上应,而下比于九二,故执其随,指随九二,九二在下,即“所执下也”。譬之于人,则大腿随小腿而动,腓动而股随,故虽有感于上六而不往,往则有吝。
王弼曰:股之为物,随足者也。进不能制动,退不能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人者也。志在随人,所执亦以贱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
王弼的解释似乎很明白。九三得位,乃刚大之才,而其志仅在跟随别人,则其所为亦可鄙也。
《河洛真数》云:见腓动,亦随而动,所志愈卑,而所执愈下,何哉?股在下体之上,腓动则股随。九三感于上六,说随而不处,随人而不执其志,则往吝矣。
九三本应上六,却以跟随九二为荣,自己没有坚定的志向,自然有吝。
愚案:九三咸其股以艮阳入兑阴,感应以随其足股而往,必吝,故志于随人而相感,不固于足股之间也。
九三为艮之极,处艮、兑交际之时,不求上进,却感于其下之九二而往,有吝也是必然。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九四阳居阴位,但与初六相应,动而变阴得正,故有贞吉,悔亡之象。悔,困厄。亡,消失。憧憧,往来不定。外为往,内为来。九四下应初六,而有九三为朋比,欲感上六则有九五为比,朋即指九五、九三同类,这些同类随九四所思而动,即为“朋从尔思”,因九三、九四、九五正好组成乾卦,而九四为乾之中,故说九三、九五从九四。未光大也,指九四虽为乾之心,有朋来从,但都是憧憧往来而不定,是所感未光大之故。
程颐曰: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贞正则吉而悔亡。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息”,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
当心之位,指九四位乾之中,为心为感之主。九四所感惟一,贞正守一则感无不通。
愚案:亡,无也。九四贞一而感,吉而悔亡,憧憧往来以交感,朋从尔思以应心,虽未光大,亦未为私所害也。
九四下应初六,故“贞一而感”,居乾之心,有朋来从,虽所感未光大,亦无咎害。
九五,咸其脢,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未也。
脢,脊柱两旁的肉。感应到胸口位置了。九五居至尊之位,下应六二,不能感于天下,而偏于六二之私,故仅无悔而已。
愚案:九五咸其脢,贵乎诚,无悔于相感,志未得乃不通感于其心故也。
《集义》编者认为,感到胸部位置,说明有诚意,未能得志乃是感于六二,非感于其心九四之故。
上六,感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辅颊舌,指口部。滕,张口骋驰貌。仅嘴上说些甜言蜜语而已。上六居咸之极,感而无心,徒以口舌,咸道薄矣。
孔颖达曰:咸道极薄,徒送口舌言语相感而已,不复有志于其间。
孔颖达的解释很直白。
程颐曰:唯至诚为能感人,乃以柔说滕扬于口舌言说,岂能感于人乎。
徒逞口舌,而无诚心,自不能感于人。
愚案曰:滕,送也。上六咸其辅颊舌以尽其口,无至诚之心以感人,其情可知也。
《集义》编者认为滕是送的意思,古籍中似未找到这种解读。《尔雅·释诂》云:“滕,虚也”,似也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