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小说十分紧凑,给人一种一口气全部读完的感觉,可谓是“沉浸于阅读中,不可自拔”。
小说读完后,我开始思考,该用怎样的文字来形容它呢。因为读完后,给我的感觉,不是豁然开朗,不是同情,而是沉闷抑郁,是觉得文中人物的“滑稽”、“可悲”、“压抑”。
“活着”即是“生活”,没有诗和远方,只有眼前的苟且。
许三观从四叔那里得知,在他们村“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你不卖血就说明你身体不好”,所以许三观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去卖了他的第一次血;
许三观从阿方和根龙那里得知,“卖血前要喝至少十碗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身上的血就多了”。后来,在卖血的路上,阿方身体败了,根龙死了,来顺和来喜两位年轻人,也在许三观的引导下,也踏上了卖血的征程;
许三观后来用卖血的三十五元钱娶了媳妇许玉兰,本以为从此许三观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因后来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儿子,要支付医药费,任其全部家当被搬空,许三观也无法支付医药费,即使那时他们已经结婚十年,即使许三观与许玉兰都有工作,但他们仍支付不起医药费,所以许三观决定去卖血,帮那个后来得知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去支付医药费;
许三观前前后后共卖了12次血,为了让家人吃的好些,他去卖血;为了让儿子们在乡下生活的好些,他去卖血;为了让二儿子能尽快回城,他去卖血;为了给大儿子筹医药费,他也去卖血... ...每一次的卖血,许三观都是为了自己的家,
幸运的是,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为家庭解了燃眉之急。
直到最后一次,六十岁的许三观因为想吃一份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他又去卖血,但是血头告诉他,他年龄太大了,没人会要他的血了,许三观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这是整本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地方,一种被许三观的憨傻可笑又可气的感动。
小说有以下几处值得让人深思:
1.卖一次血的钱抵得上大半年种地挣得多;
2.结婚10年支付不了被石头打破脑袋的医药费;
3.几十年过去了,十几次的卖血费用都是三十五块钱;
有些人只是活着就已经拼劲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