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教育经典感悟-9.19-对“克制教育”在孩子生命成长过程中特殊意义的认识

      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在童年就理解自己的自由和欲望是有限制的人,他才会珍惜生命和自由。这种有限制,就是一种最微妙的教育手段。轻率地对待自由,不会控制欲望,形象地说,会使孩子成为一头‘野马’。”(《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2卷,第526页)

      感悟:说到“克制”,我曾经听过一位家庭教育方面大家说过:“一个人的成熟程度与他的自我克制程度成正相关。”这也就是说,越是成熟的人,他的克制力越强,反之则异然!而我们当下,在自媒体泛滥的时代,年轻家长群体,他们对于有限度地使用手机和对自媒体娱乐的“克制”,显得非常无力,且有无法控制的趋势!家长因为玩手机使孩子在泳池溺亡的惨痛案例至今还让人历历在目!这样的“示范”,孩子们的“克制力”如何培养?孩子们“浮躁的心”如何安顿?我们今天来一起学习苏霍姆林斯基的育人理论,从中领悟教育真理!

      首先,先生他给出了一个判断——一个人“会珍惜”生命和自由的前提条件。他说:“只有在童年就理解自己的自由和欲望是有限制的人,他才会珍惜生命和自由。”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必须接受“克制教育”,必须通过教育与实践正反面案例,让学生明白、理解作为一个“社会人”,他将来生活在这个社会、群体、团队、家庭,他“自己的自由和欲望是有限制的”,而不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背着监护人给“小祖宗”“小神兽”们的自由与欲望的“无限宽容”!让他们必须懂得学会用“规矩”“制度”“法律”等克制、约束自己的自由与欲望,这样他们将来从“象牙塔”走进现实世界时,才会珍惜生命与自由!为什么?从哲学角度讲,就是因为要从小懂得人的社会生存法则,人的“特殊性”(个性)要永远服从于社会的“普遍性”(共性),否则,你的“任性自由”就会变成“别人的灾难”,你的“任性自由”也许会危及到自己与别人的正常生活甚至是生命安全!如果不加限制,久而久之,就会触碰道德的底线与法律的红线,你将失去自由甚至是生命!这样的案例,无需多言,老师、校长们应该了解的很多吧!

      其次,他说“限制”就是教育。他说:“这种有限制,就是一种最微妙的教育手段。”其实不难理解!也就是说我们一直以来较为欠缺的“养成教育”。我们要让孩子们在学校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禁为”。懂规矩、懂克制、懂和谐、懂共存。当然给我们广大家长同志们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做学校对孩子实施“养成教育”的“盟友”与“示范引领者”,而不是做育人“5+2=0”(学校的“5”天正面教育,通过周末“2”天的负面教育,效果等于“0”!)的“促进者”!学会应用“有限制”的教育手段教育孩子!这样孩子将来才不会长成“歪脖子柳树”——无用之才!

      再次,他讲了如果不会使用这种教育手段来及时匡正孩子们的言行举止带来的后果。他说:“轻率地对待自由,不会控制欲望,形象地说,会使孩子成为一头‘野马’。”也就是说学校教育过度“个性化”“自由化”“松软化”,没有让孩子们从小养成“明孝悌、知敬畏、懂规矩、知礼仪”习惯,让他们向“熊孩子方向”肆意发展,那么,这样的“育人方式”看似“红火热闹”“个性释放”“自由烂漫”,但是最终会在他们将来通往残酷的社会竞争环境的路途上,埋下一颗颗“地雷”!也正如先生说,轻率对待自由,不会控制欲望,那么他们的“宽容”“无知”与“愚昧”,将“会使孩子成为一头‘野马’”!那么如果将来成为“野马”,那么他会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可先而知!我们在要去“驯服它”又谈何容易?我们要付出的代价又何其巨大?这样的案例在各种特殊“矫正教育”学校或机构里,你会含泪看到,且痛心疾首的!不相信,你可以去申请看看!

      所以,我们常说的育人口头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宽是害,严是爱。”“溺爱胜于伤害。”,大抵说的就是这个理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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