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代,我曾经粗粗地读过鲁滨逊漂流记。
就现在仅存的印象,它说不上给了我什么样的启发或感动,甚至连整个故事的后半段都是十分模糊的。这种模糊比起看过某本名著的青少版更甚,我像是读了故事的残章断页,情节和时间线更难以说得上是连贯。
结局到底怎么样了,一直以来,我都抱有这样的疑思。我读过较为规范的译本,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另一方面,我又难以想象, 一部流传上百年的名著居然仅仅留给人这样浅淡的印象。
记忆中最为清楚的,要算是故事本身的吸引力和阅读的流畅性。记得大学时候我读书都是一字一词的细读,速度实在不快,看一些长篇名著时,常常是看了二三十页就已经想打瞌睡。甚至有些时候,我会把一些太过艰深的故事先放在一边,等到状态好的时候才拿起看看。
在这样的阅读习惯中,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却是让我读得很畅快的,书中主人公的奇遇和他所做的选择,都不断地给予了我读下去的刺激。我记得鲁滨逊告别自己的父亲选择冒险生涯,后来沦落孤岛,只能靠着沉船遗物艰难地求生。他在岛上筑起房屋,捕捉海龟还解救了一个名为星期五的野人。
可是后来呢?
也许作为一个流畅的冒险故事,这些回忆已经足够让人回味了。这些年里,我从未打算再次翻开这本书。原本我一直打算,等以后有了自己的书柜,能把它摆在其中。作为‘已阅读书籍’这样一种形式,这样能使我获得某种小小的满足感。
但经过机缘巧合,我有机会接触到这本小说的另一个译本。当时我百无聊赖,正好以此书作为消遣,不知不觉间再次被故事初期的那种冒险精神所吸引,而后欲罢不能,那已经是后事了。
回到我刚刚接触新译本的时候,那是我刚上高中的妹妹买来作闲暇时候消遣用的。她早已读了一遍,书也就放在椅子上无人问津了。
出于爱书之人的普遍心理,我自然而然地随手翻阅起来。初读这本‘译林’出版的‘鲁滨孙漂流记’,我感到难以置信。整篇小说用语极简,几乎毫无修饰,与其说它是小说不如说更像是一部匆忙的笔录。文中,故事的讲述者但求能形容出所见所闻即可,给人一种翻译粗劣的印象。
我个人是很在意文字的美感的。所以读本书的开头时,不禁觉得难以下咽。甚至还脱口说出‘这版本翻译得不好’来。可当我抱着瞧瞧译者身份的心态,翻阅本书的序言后,却发现本文那种几乎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文字风格,是译者有意保留下来的。
以我目前那浅显的阅历来说,尚未读过的小说种类还有许多,更难以为小说做准确的分类。上学的时候,我全凭兴趣阅读,抑或错过了许多好小说、好故事。近些年,我渐渐能够耐下性子来,把初读时候兴趣不大的小说慢慢看完,而这本鲁滨孙漂流记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我重新认识的。
既然译者有意保留原著简洁明快的叙述方式,我也就不再纠结这些,而是作为消遣随意翻阅下去。前面说过,我很快就被故事主人公那种冒险家式的情怀所打动,他不顾自己父亲的劝阻,一心出海,却又在遭遇重重劫难后险象环生,我也渐渐适应了故事的叙述方式。
如果一部小说以这种方式叙述出来,那它本身的故事梗概应该是极明显的。我抱着这样的心情边读边试着分析它,却发现鲁滨孙漂流记用了一种不太常见的叙述方式。
说这种叙述方式不太常见,也许言过其实了。
自传体回忆录式的小说虽然多以第一人称,但常常在故事的叙述方面枝节甚多,鲁滨孙漂流记亦是如此。以圈养山羊为例,作者经由这件事耗费很多笔墨,一直讲到许多年后,他拥有了大羊圈和几十头山羊,又讲到这期间自己吃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苦头。他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向鲁滨孙是如何具体实施那些计划,得到羊群的,却又笔锋一转,说‘这些故事我们以后再谈,先回到我们当初抓第一只羊的时候。’
这种横生出的叙述相当多,甚至成为了整个故事中最为明显的风格。据译者注,笛福本人也常在故事中犯错,导致前后不搭(甚至最为基本的年份都时有说错),但这种叙述方式无疑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当我听他说,鲁滨孙将来确实种植了大麦,圈养了羊群时,不禁就开始想象他经历了什么,以及那时候鲁滨孙的生活情况如何。听说将来他所遇到的灾难或好事,我也会开始期待(作者常常说,我们以后再聊,但有些事他真的忘记再聊了!)。
也许正是这种叙述方式的吸引和激励,使我比阅读其他小说更加轻松地融入了这个故事。也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不断地重复之下,我难以记住一条正确简洁的时间线。甚至在我读过小说多年之后,都难以记起鲁滨孙经历事件的模糊地时间节点。
本文的叙事并不完全按主线进行,而是常常以某件事为线索展开,一通话讲到很久之后发生的同类事迹。这种写法使读者对后面将要讲述的故事产生期待,而这时,笛福又不会完全将故事讲尽,往往留些悬念。之后他又会重回之前的时间线,故事乱而不散,走三步退两步。这样的结果是,作者即恰当地调动了读者的阅读积极性,又不会使人因为被提前剧透而感到无聊。
故事本身和宗教信仰挂钩,从文章开头,鲁滨孙对信仰的不屑。到中程因遇到奇迹开始慢慢信奉上帝,又因遭遇苦难而摇摆不定。将一个遭受灾难之人的心理描写得很细致,在这儿,我不得不说,笛福对鲁滨孙的刻画是非常耐心的。他常常会在后文中,再次解释主角之前做事的动机,有时候连作为读者的我都试图说服自己——这不过是一部小说罢了,主角的思维有违常理,也是情有可原——但作者却在之后不厌其烦的谈到过去的某些时点中,主角的心理状态,包括他做出某种举动时候的心中所想。
主角在日记部分,时常显得极为虔诚。让人不禁觉得,他信任上帝犹如信任自己的父亲。但之后笛福告诉我们,鲁滨孙不禁怀疑上帝,而且几乎是每每遇到危险和绝境,都会怀疑上帝。他口头说着上帝保佑,但转眼间就把上帝抛到脑后。鲁滨孙总是在祷告、鲁莽和忏悔间往复,一些时候,读者甚至能感觉到他的某些想法只不过是单纯的自我安慰而已。
书的序言上说,‘故事主人公像所有明智的人一样,把遭遇的每件事情都与宗教信仰联系起来,用现身说法的方式教导别人,让我们再任何环境下都要相信和尊重造物主的智慧,一切听其自然。’
确实,对于鲁滨孙本人来说,这部小说确实是这样的一部自传。然而对于笛福,或者对于作为读者的我们来说,似乎还有某些重要的观点尚未企及。
与其如序言所说,我个人认为,这本书中关于宗教的部分,更像是在向我们展现一个毫无信仰的人,是如何产生牢不可破的宗教信仰的。
笛福对这一部分的心理描写尤其丰富,疾病、无法预料的灾难以及奇迹,这一切重复不断地出现。鲁滨孙作为一个不幸的幸运儿,即免于死亡,又靠着自己辛勤的劳作成功活了来下,在这一系列将近三十年的人生中,他经历过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奇遇。正是这一系列的巧合和奇遇,使他由最初犹如抓住一颗救命稻草般的情感,慢慢变成故事结尾时的那种发自内心的信徒。
鲁滨孙是幸运的,故事结尾的几章里,他得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美满结局。正如序言所说,‘如果世界上真有什么普通人的冒险值得公诸于世,并在发表后会受到公众欢迎的话,那么,编者认为,这部自述便是这样的一部历险记。’
然而,故事的后期,我却又始终被一些难以抛掉的思考所缠绕着。当结尾反转时的兴奋慢慢退去,这些问题却渐渐浮出了水面。
鲁滨孙赞美上帝,可笛福也忠实地用鲁滨孙本人自述的口吻,讲出了一个年过半百男人的自负和得意。也许只有这种具有冒险精神的人才能在荒岛活下去,但我每每想到他乘着大船离去,而没有在岛上等那17个约定好的西班牙人(甚至还将武器留给那五个无恶不作的海盗),心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
一个无比信奉上帝的人,在那一刻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
会不会是因为鲁滨孙太过害怕失去那次机会,怕事情再发生什么变化,这28年的孤独使他没有遵守自己的约定。他完全可以等他们回来,但最终他还是选择第一时间返回了自己家乡。那一刻,是鲁滨孙抛弃了西班牙人,还是上帝抛弃了他们?
原来鲁滨孙只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但他本身既不是耶稣也不是上帝。哪怕他可以行使上帝赐予的权利,但他本身却并不是无私且完美的。时隔数载,他再次返回那个小岛时,岛上的一切已经大为不同了。五个水手和西班牙人也同样经历了很多,他们为了岛上的资源大打出手,最后又得到了公正地解决。主人公为他们送去资源工匠和女人,却又嘱咐他们不要离岛,这里的一切归自己所有。
我一直以为他是去接他们离开的,五个水手尚且不谈(他们都犯了掉脑袋的罪行,回英国只会被绞刑吊死。),那些西班牙人难道就没有回家的愿望吗?鲁滨孙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他那虔诚的信仰又去了哪里呢?
鲁滨孙的一生固然是传奇的,他频频遭遇险境,九死一生。他有着常人没有的好运(遭遇海难时,仅存的一人),也有着勤劳的双手和敏锐的头脑。二十几年的孤独生涯没有使他变为一个野人,反而让他成为了上帝坚定的追随者。故事临近结尾,他对亲友的安排也让人觉得没有不妥。
只是在故事最后的一段,他们骑马穿越新雪初降的森林时,全文少有的,鲁滨孙记叙下了他对星期五说的一句话。
“你这狗东西,你就是这样让我们乐一乐吗?”
是的,即使他自称虔诚地信奉着上帝,却在重获新生之后依然认为‘人人生而不平等’。这就是鲁滨孙克罗索,而这,也正是他的传奇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