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观感七: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
1924年12月29日鲁迅先生再次创作了一篇《复仇》,并记录在《野草》内,所有人将它定为《复仇二》。
这篇有点太过深沉了,并且写的是西方国家的一些宗教活动。批判了群众们麻木精神的程度之深,已经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地步了。
本文对于耶稣蒙难的悲剧进行透写,其中许多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中的记载。想以深刻的情节唤醒人们的意识,拨开人们心中那层被压迫与统治、剥削和愚昧的乌云。
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鲁迅在塑造耶稣形象时,没有拘泥于圣经的记载,而是根据主题思想的需要,有所突破和创造。这,成为作品写作上的一个显著特色。
早在1919年鲁迅先生所写《暴君的臣民》中说过:“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中国不要提了罢。在外国举一个例:……大事件则如巡抚想放耶稣,众人却要求将他钉上十字架。”
耶稣为了把自己的同胞从罗马帝国和本地奴隶主阶级的压迫下解放出来,他进行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并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他的高尚的理想和伟大的行动,却不被自己的同胞所理解,甚至遭到无耻的侮辱。
当被钉杀的那一刻“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沉酣于大欢喜 和大悲悯中。”遍地都成了黑暗,在他的眼中该是多么无助?
毕竟他不是“神之子”而是“人之子”!哀嚎着、大声质问着“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翻出来,就是:我的上帝,你为甚么离弃我?!)上帝遗弃了他,又或许说上帝从未宠幸于他,他还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一个能感到痛楚的人儿。
“然而以色列人连“人之子”都 钉杀了。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其二)》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萧毅凡写于201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