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数据的记录——摘自《幼儿发展的观察与评价》P31页

在开始试试对幼儿的观察之前,无论是发现或是记录观察中的细节,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客观:对每个幼儿进行非判断性的观察;

具体:即便是最不起眼的细节也不能忽视,且应该记录;

使用直接引语:观察者要细心聆听幼儿,并记录幼儿的原话;

使用情态词:必须描述幼儿的情绪状态。

系统观察需要观察记录,有具体的观察目的,明确观察内容,借助一定的方法把收集到的信息记录下来。

观察记录常见方法:

叙事法(轶事记录法 连续记录法)

取样法:(时间取样法 事件取样法)

评定法:(图表评定法 数字评定法)

检核法:(发展指标检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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