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老师昨天的微课加餐中讲到了俄狄浦斯期,泡泡现在正处在这个阶段,所以我特别关注。
3-6岁在心理学上被称为俄狄浦斯期,这一时期的两大特点:第一:爱憎分明,非黑即白!处在二元关系状态下;第二:追求权力,也就是父母常说的:叛逆期。叛逆其实是站在父母角度提出来的,父母把自己放在一个掌权者,控制者的位置上,当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不愿意听父母的话的时候,父母就说孩子叛逆了,可是孩子有自己的想法不是很正常的么?他也是个独立的个体啊!所以父母要温柔的坚持,平静的不管。把权利下放给孩子,帮助孩子做自己!
俄狄浦斯期这个名字的来源故事中说到当俄狄浦斯的父亲听到预言说:俄狄浦斯将会杀死他的父亲,并迎娶他的母亲为妻。这位父亲的做法是直接讲还是婴儿的俄狄浦斯扔到到山上,这就如同我们的孩子在3-6岁这一时期,只是在表达他追求美好,想要得到爱的愿望,所以表达出对母亲的占有欲,但却被无情的羞辱,打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拒绝而不是羞辱,接纳而不是打压!这一点我又想起了陆老师之前说的禁止令,这一时期没有过渡好,等于给孩子下达了一个:你不可以成功的禁止令。如何过渡好这一时期呢?陆老师总结的三个字:给台阶。
我们家爸爸一直对泡泡说:你要和爸爸一起保护妈妈!其实也算是赋予了泡泡一定的权利。
夫妻关系优先于亲子关系,让爸爸成为偶像,榜样,而不是敌人。怎么样让爸爸成为偶像呢?首先是要让爸爸更多的参与到育儿过程中来,因为爸爸平时工作忙,只有周末才有时间陪泡泡,所以我们决定,每周五为爸爸亲子日,由爸爸送泡泡去学校,给他们创造单独的父子时光,也给泡泡一定的仪式感,周五早上就是和爸爸相处的时光。
这一时期也是二元向三元关系发展的重要时期,让孩子明白,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只有对错之分,还存在着80%的灰色地带。
培养孩子的界限感,这一点和权利下放差不多,写到这里觉得所有的东西都是相通的,如果权利下放了,尊重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的界限感建立了,那禁止令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