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称为: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15方共同制定的协定。
RCEP是东盟国家近年来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RCEP主要成员国计划包括与东盟已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即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东盟10国与这6个国家分别签署了5份自由协定,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共同与东盟签署的一份自贸协定。组建RCEP目前计划是这16个国家,东亚峰会另外两个成员国(美国、俄罗斯)因现没有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所以不在RCEP成员国计划范围之内。东盟计划待16个国家将RCEP建到一定程度后,再商谈美国、俄罗斯加入事宜。
RCEP的目标是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多领域,自由化程度将高于东盟与这6个国家已经达成的自贸协议。RCEP拥有占世界总人口约一半的人口,生产总值占全球年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
2011年2月26日,在内比都举行的第十八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部长们优先讨论了如何与其经济伙伴国共同达成一个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协议。会议结果是产生了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草案。在2011年第19届东盟峰会上东盟十国领导人正式通过了RCEP。
2012年8月底召开的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济部长会议原则上同意组建RCEP。东盟秘书长素林形容这项决议是“一项重大成就”。尽管由于领土问题和在贸易自由化原则上的分歧,RCEP内各方步调未必能完全协调一致,但尽早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增加经济活力已成为各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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