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理了两个劳动仲裁的案件,因为拖延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两位仲裁员都让说明为什么当庭提交证据材料,突然有点愣住,内心反应是我拖延症,之前都还没有准备好。基于尊重的他们我还是编了两个比较牵强的理由敷衍过去。
事后我一直在想那什么情况下我们会拖延呢?又是基于什么原因不会改变这样的心理呢?
我这里面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感觉自己可以控制住局面所以不到最后一刻就不想去干这件事;二是不愿接受挑战,希望卷缩在求实区内,不去尝试任何改变。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其实拖延更多是习惯所致,改变拖延症最好的方式就是从小事的不拖延开始戒掉自己的拖延症。
比如,确定六点起床去晨跑,那我们就应该马上去行动不要躺在床上一直给自己找各种理由往后延迟,即便是五分钟也不可放纵自己,约定啥时候就啥时候去干。
另外一个就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让自己具备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会拖延很多事情一直到最后,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它本来并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去处理,本能就会规避不愉快。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轻松化解就能很好推进自己完成某件事的积极性。
最后要及时激励自己,无论我们按时完成了什么样的小任务,都要给予快速的自我反馈,最好的办法是写在纸条上,提醒自己是一个可以高效处理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