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队长失踪啦‘’!小瘪子逢人就说。 “不会吧,前几天我还看见到他的”。我对小瘪子说。 “真的,不骗你,两天没来队里了,伽(家)里也不在,他儿子到处找他……”。 “是啊,这两天确是没见到他”,我心里嘀咕,不过我去大队部排练了,回来很晚。但早上应该能碰到。 “你说会到到哪里去啊”?我问小瘪子。 小瘪子一脸苦相,拖到人中一半的两条鼻龙,一吸,像弹簧似的,又嗅了回去,说:“要么……进城啦”。 我似感觉出什么来了,他会进城去找夏薇吗? 我递了支勇士牌香烟给小瘪子,在我屋前的土墩上坐了下来。 “哎,小瘪子,那天在邵队长家吃饭怎么没见他老婆么”? “你不晓得啊,她老婆瘫痪了十几年了,全靠邵队长端屎倒尿的,还要服侍他老娘,真不容易欧”。 我明白了,难怪那天见邵队长儿子出来夹菜时,听到里屋有哼啊哈的呻吟声。 “怎么好好的会瘫痪呢”?我问。 “还不是那次给拖拉机压的”。 “是车祸”? “这话说来长了,以后有时间慢慢跟你讲,我要去淘米做饭了”。 小瘪子似乎不太愿意继续说下去,找个借口走了。 我不太相信邵队长会去城里找夏薇,他没那份心。除非有一种可能,他……。 我心里很矛盾,既希望邵队长应对夏薇负有应尽的责任,但又不希望他与夏薇再有更多牵扯,不管怎样,至少,退一万步讲,我对夏薇的这份同情是真诚的,渐渐地开始可以理解。一个弱女子来到这穷山僻壤,无依无靠,孤立无援,除了屈服于现实,别无选择。然而,这种事纸是包不住火的,也许早就传的纷纷扬扬了,只是没人跟我说罢了。 我似乎感到其中另有所蹊跷,事情并不完全如夏薇所说的那样。也许,我正像《冰山上的来客》里的卡拉,还太年轻,还看不懂其中的人情世故,来龙去脉,当初幸好由于自己的懦弱,或者胆却,没有答应她现在看来似乎十分可笑的要求。 我开始迷茫,出于自己天性的良知,该如何面对眼前的两难? 爱情这个被无数文学作品描述过千万次也没说明白的字眼,如今却真实具体的进入了我的精神世界。我并不认为这就是爱情的开始,只是出于异性的本能,对于异性美的一种向往,仰慕,通俗一点就是喜欢,至于结果没想那么多,也不管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更不会把这种喜欢与婚姻联系在一起。 在这蛮荒的年代,人性是被泯灭的,扭曲的,是不被表达和宣泄的。就如八个样板戏里的男女主人公,个个是独身,尽管情节中没有交代是因为丧偶还是奉行独身主义,以戏为样板,宣扬和提倡的是没有配偶的残缺家庭。然而,这就是欲掩愈烈效应,就如蓄满了水的大堤,一旦决口,便是山洪爆发,势不可挡。 在这枯萎的季节,人性很容易被激发出原始的本能,就像亚当和夏娃,不偷食禁果那还有我们呢。 一连几天和她在一起,面对面,彼此挨的那么近,感触到她起伏的气息,嗅到她沁人的体香,时而手拉手,像电流一般,迅速传遍全身,致使瞬间失去神志,脑子里一片空白,背下的台词顷刻忘了精光。 回到宿舍,满脑子尽是她,那笑,那声音,那神情……一遍又一遍像放电影似的在脑海里翻滚,使我一刻不能安宁! 我尝到了什么是“神魂颠倒”这句成语的滋味。 一周后,总编导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从今天起,大家不用再到大队部来集中排练了,这样既浪费来回路上的时间,而且效果又不好,互相影响”。 “为了赶在公社领导到来正式演出之前,必须拿出我们最好的节目,决定三天后开始彩排……大家分头按照各自的节目自行约定地点……” 她亮丽嗓音一下把嘈杂的声音给压了下去。 “现在就分头进行吧,解散”!吴永祥带着民兵军训时的口气说。 她走到我跟前对我说: “小翟,今天我就到你那儿去吧,下午我要先回去把下一场的稿子赶出来,差不多三点多钟我过去”。 我的心里莫名其妙的敲起了小鼓,“噗通噗通”跳了起来,那么多人在,我不敢大声回答她说“好”,明明是正大光明的事,却生怕引来非议,谁让我中的是上上签呢,里面明明写着我和她是一台戏。 小马的节目是三句半,三男一女,女的是姓钟的,演的是最后那个敲锣的。 小马肯定听到了李莹说到我那儿去排练的话,从他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有一股妒火在燃烧, 他看我时头是低着的,眼睛朝上翻,把我定格在是他“不共戴天”的情敌的名单上。 “吴队长,我们没地方”。 小马不对李莹说,却朝吴永祥嚷嚷,但难题是出给李莹的。 吴永祥显得为难的样子,朝李莹看,意思是要李莹来回答。 “这样,你们先回去把分别把各自的台词背熟,明天下午两点到我那儿集中,我来检查”。 李莹话音刚落,小马立刻答道: ‘’好好好,就这么定‘’。 看来小马只要机会能见到李莹就满足了。 小龚走过来,重重的拍了我一下,凑到我耳边说: “哎,有好吃的别忘了我”。 我懂小龚的意思,话里有话,一语双关吧。 “哎,不是让你在家练歌的吗”?李莹看见小龚说: “你至少准备两首歌,作为后备节目,定下来后歌名要报给我,要能通过审查”。 “我早就练好了,要不现在唱给你听听”? “现在不用了,如果彩排通不过,下次再也没机会了”! 李莹对小龚说话的口气绝不是像上次去公社那样和蔼可亲,笑声朗朗,甚至有点严厉。 小龚做了个鬼脸,算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跑了。 时间缓慢的让人几乎要窒息!离约定的三点仅剩十几分钟,却故意放慢节奏,犹如老牛拖着一辆破车,“叽呀叽呀”的磨蹭。 突然,一阵雷声霹雳,仿佛把整个天地震塌!雷鸣中,夹着一道细细长长,弯弯曲曲的闪电,像一条扭着秧歌的白蛇,硬是把天空劈成了两半。瞬间,乌云密布,黑压压的笼罩过来,犹如一块巨大的幕布把整个天空遮掩的漆黑一片。随后,斗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了下来,打在窗户上就像一个个小石子,如纸质般的玻璃很快被打穿的样子。 打雷,闪电,狂风,暴雨仅在几分钟之内,来得那么突然,那么猛烈,也那么无情。 我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如约而来,如果她稍有点气候常识的话,应该懂得此般凶险。听农民们说起过,每年在这个季节要死好一些人,被雷公公活活劈死在田里。在农村,每年死于各种自然灾害的就像家常便饭,有溺水而亡的,有喝酒猝死的,有中暑不起的,有活活冻死的,还有就是被雷击中的。是否因营养不良导致生命衰竭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白发送黑发也是常有的事,经常能在路上看到一队人,披麻戴孝,吹着唢呐,撑起高高的竹竿,白旗飘飘,纸钱满天飞扬。 人命真的就那么不值一文吗?城里人的命要贵多了,很少遇到这些不吉的白事,不像这儿,没过几天,就能听到张家或李家这个走了,那个去了,反而喜事难得遇到。 我开始为她担忧起来。如果她已在路上,那只能听天由命了,一望无边的旷野无处可藏身。从时间上来看,已是四点,与她预订的时间大大超过,来的可能极小。判断归判断,并非肯定,就这两者之间让我产生了难以权衡的纠结!有些话不能说透,最好连想的念头也不要有。不用分说,被隐藏着的心底的当然是希望,不,是渴望,但一想到田里被劈死的活生生的肉体,我不敢再往下想…… 大雨伴随着狂风肆无忌惮的横冲直撞,似乎有意要把屋顶掀掉,感觉即便呆在屋子里也不保险,何况她那是土坯墙,绝对经不住这样肆虐的暴雨。 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遇到这么大的雨,这么持久,天昏地暗,下午如夜里,不像城里,阵雨过后,雨过天晴了。 被这样的情景包围着,别说是她,连我都感受到了什么是恐怖。恐怖就是一个置人于死地的事即将要发生而没发生的那一刻。 我躺在床上,脑子里五味俱全;期待,担忧,失落,万念俱灰,仿佛在等待老天对我的最终判决! “笃笃笃”,在这狂风大作,雷声震耳的间隙处,我隐约听到有敲门声,当再一次富有节奏的“笃笃笃”声响起时,我确定是有人敲门。我松弛的躯体刹那间被一根主神经牵住,犹如绷紧的弹簧,从床上一跃而起,几乎是一个跨步,冲向门前,犹如神风一般把门打开——一个被黑色笼罩的身影悄然婷立在门口……水珠从她的发梢静静的流淌,流过眼睫,顺着鼻尖,滑落到微微敲起的嘴唇,汇聚成一条小溪,流过她挺拔隆起、上下起伏的胸脯……那红白相间的格子衬衫已完全紧紧包裹住她曲线分明的身躯,风雨中不失优雅,婷婷玉立在积满了水的青石板上。 我俩相视而立,许久,她开始微笑,笑得还是那么灿烂,迷人。 我六神无主,手脚无措,过了半晌才想起把油灯点亮。 “有干的衣服吗”?她问。 我急忙翻箱倒柜,尽可能找出我偏小的上衣。然而除了黄旧军装就是老头衫。她随手拿起那件旧如纱布的老头衫,转过身子,背对我。 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和她,一种从未有过的羞却开始作弄我。 “请你转过去”,她对我说。 我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乖乖的受罚,脸冲着墙壁,连气也不敢出。 一个放大了的投影映衬在砖墙上,随即,光线渐渐暗了下来,我无法闭住眼睛,不去看那在墙上不停晃动的影子,或捂住耳朵,不去听那“擦擦”的声响。 油灯又捻亮了起来: “转过来吧”!声音中带着些许委婉。 我真弄不明白,偌大的一件老头衫穿在她身上尽然还是那么美,另一种美,像皇家公主披着的坎肩,高贵而从容,领口懒散的垂落,袒露出一道深深的乳沟,形成一种延伸,让人不得不产生无尽的遐想。 我傻傻的愣在那儿,注视的不再是她的脸颊,而是……我无法看到自己那种痴迷的傻样是否可笑,或是笨拙,只有她知道。 她笑了起来,这回是爽朗的笑,打破了沉默,或是某种尴尬: “好看吗”?她边说边原地转起了圈,与红色娘子军在舞台上那一样娴熟流畅。宽大的老头衫犹如裙摆随风旋转,从飘摆起的薄纱中,显露出洁白的玉体,连同那对挺拔的胸脯,犹如两只活欢快的小白兔,一同翩翩起舞…… “我们开始干活”,她说这话时一反刚才动人般的神情,像是在发号施令,严肃而不可抗拒。 “今天我们不排练,写稿子,你和我一块写,你先把这几份写好的用复写纸复写,然后……” 雨,渐渐地停了下来,风也变得温情起来。油灯下,我俩紧挨着那张不足一米的、公社知青办发的方桌旁,肘挨着肘,同呼吸,融化在同一个小小的世界里。 沉默了许久许久,空气仿佛凝聚了一般。我无心干活,忍不住朝她望去。而她全神贯注在剧情里,时而抬起头,注视着摇晃的油灯,把笔的末端咬在嘴角,那副神态好像一个思索中的孩子。当她突然想起什么时,立刻埋下头去,又开始沉浸在无声创作中。 有一本书,叫《破晓风云》,是部小说,还是我在上初中时看过的。记得书中有一个情节,地主家的一个姨太太勾引国民党的一个连长,饭桌下,姨太太把她那三寸金莲轻轻踩在连长的脚背上,以示相好。看完这段描述,情窦未开的我方才知道,过去是以这样的方式来传递和表达爱慕之情的。 此时此刻,有一个软软的,冰凉的东西正在我脚背上来回慢慢挪动,很快,我不再感到冰凉,与我灼热的脚背融合了……我立刻想起了《破晓风云》里的那段情节,自信的断定这正是她在向我示爱。顷刻间,全身的血液沸腾了起来,涌向头颅,犹如一团火,开始燃烧……我竭力克制住自己,偷偷撇她一眼,想从她的表情中得到证实。然而,她面无异色,斜侧着脑袋,旁若无人,依旧专心致志的挥笔于字里行间。 我渐渐地感到她原是冰冷的脚掌慢慢热乎起来,另一只脚随即也挪了过来…… 我感到茫然,刚刚沸腾起来的热血瞬即冷却了下来,莫非……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