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爱曰:“存其迹以示法,亦是存天理之本然。削其事以杜奸,亦是遏人欲于将萌否?”
先生曰:“圣人作经,固无非是此意。然又不必泥着文句。”
爱又问:“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何独于《诗》而不删《郑》《卫》?先儒谓‘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然否?”
先生曰:“《诗》非孔门之旧本矣。孔子云‘放郑声,郑声淫’,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卫之音,亡国之音也’,此是孔门家法。孔子所定三百篇,皆所谓雅乐,皆可奏之郊庙,奏之乡党,皆所以宣畅和平,涵泳德性,移风易俗,安得有此?是长淫导奸矣。此必秦火之后,世儒附会,以足三百篇之数。盖淫泆之词,世俗多所喜传,如今闾巷皆然。‘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是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
译文:
先生又说:“五经也只是史书。史书是用来辨明善恶之分,阐释教导劝诫的。善可以被用作训诫的,随时保存善事来教导世人,让他们效法。恶可以被用作鉴戒的,保存这种告诫而删削恶事本身,以杜绝邪恶发生。”
徐爱说:“保存善事来教导世人让他们效法,也是存养天理的本原。那么删削恶事本身杜绝邪恶发生,也是为了将人的私欲遏制在将要萌发的状态吗?”
先生说:“圣人著述经书,本来无非就是这种意图。然而又不必拘泥于文句。”
徐爱又问:“恶可以被用作鉴戒的,保存这种告诫而删削恶事本身,以杜绝邪恶发生,为什么唯独不删削《诗经》中的《郑风》和《卫风》?先儒所说的‘恶事可以惩戒人的纵欲放荡之志’,正确吗?”
先生说:“《诗经》已经不是孔门原来的版本了。孔子说,‘要禁绝郑声,郑声是靡靡之音’,又说,‘厌恶郑声扰乱雅乐’,‘郑、卫的音乐是亡国之音’,这是孔门家法。孔子修订的《诗经》三百篇,都是所谓的雅乐,既可以在祭祀天地祖先时演奏,也可以在乡党群民之间演奏,都是宣讲平和,涵养德行,移风易俗,怎么会有这些诗在其中呢?这就是助长淫乱导致奸恶了。这些诗必定是秦始皇焚书之后,当世的儒者附会而成,以补足三百篇的数量。而淫靡之词,世间俗人大多喜欢传颂,如今街巷皆知了。‘恶事可以惩戒人的纵欲放荡之志’,是欲求解释而无法解释,从而为这些恶诗解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