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而不自由,自由只属于上帝。
——题记
毛姆笔下斯特里克兰德的不幸告诉我们:很多时候挣脱社会象征秩序的枷锁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只要活在社会象征秩序之网里,人注定就是不自由的。
没有几个人能像第欧根尼那样,像狗一样住在木桶里,就算亚历山大大帝来了又怎么样,照样让他别挡阳光。
保罗•柯艾略笔下的维罗妮卡自感生活的无意义,自杀未遂,被送进精神病院。病友泽德卡告诉她,这里的人,并不全都是疯子,有些人只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或者是有些与众不同的特质。
精神分析学家告诉我们,神经症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这个人的生活方式与所处时代大众认可的模式相冲突。但事实上不同时代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人类学家萨丕尔也曾半调侃地说,人类学总能“重新发现”正常人。也就是说,社会把不遵守规则的人打上“疯子”“怪胎”的标签,迫使人们不得不放弃“做自己”的自由。
对自由的限制无处不在。当一个人想扩张自我的时候,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将他死死扼住,让他难以呼吸。
当他想呐喊控诉的时候,有出版审查与新闻审查。
当他想穿着女性服装上街时,有他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当她说出不婚主义的宣言时,亲戚朋友却明里怜悯,暗里嘲笑。
当她终于鼓起勇气出柜时,迎接而来的却是误解、批判与嘲讽的风暴。
到处都是对自由的限制。
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多元,越来越宽容,这很好,但从本质上来说,社会从来都没有变过。利维坦依然是利维坦。
这样的秩序之下,尽管我们天天唱着“做自己”“成为你自己”的颂歌,却少有人真正敢于踏出那一步,也包括我在内。所以克尔凯郭尔才会说,一切绝望都是对做自己的绝望。换句话说,一切的绝望都是对纯粹自由的绝望。
什么是纯粹自由?严格来讲,所谓山林隐士也算不得拥有真正的自由,因为他们已经打下了群体的烙印。修隐多年的高僧或许接近了纯粹自由,悉达多,李叔同,谁知道呢。
婴儿诞生之初无疑是自由的,这是一种混沌的自由,他们拥有完整性,拥有对自我的完整性,然而他们对这种完整性是不自知的,因而也算不上是纯粹自由;当他们意识到了他者的时候,就是想象界撕裂纯粹自由之时。他们不得不体谅他人的需要,限制自己的需要。
这个过程,说的好听一点,叫去中心化;说的不好听一点,叫自由的让渡。国家抱团成联盟组织,需要让渡主权;主体抱团组成社会,需要让渡自由,结果便是规则、秩序与法律。
这是文明的理性所在。所以,作为人的一员,作为社会关系的载体,人几乎是生而不自由。这既希望之所在,也是悲剧之所依。
惟愿,在社会秩序的铁幕之下,就算做不到埃杜阿尔德、第欧根尼那样,我们至少能留存一丝丝的天性与欲望,来反抗同质化,反抗虚无;至少能在绝对不自由的黑暗夜幕中追寻相对自由的闪烁光芒。
因为,反抗需要付出代价,服从同样也需要付出代价,尽管那代价显得更为隐秘。放弃自己的天性,回归社会期望的怀抱,意味着内耗与自我冲突,意味着自我断绝了自由之路。
最终结果要么是毁灭,要么是虚无。大多数人成为虚无的一部分,少部分人却毁灭了。我们看不见他们,只是抱着自由的表象,呵呵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