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天道》是一部直击人心,洞穿灵魂深处的电视剧。我是以平静地心情看完整部剧,看完以后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电视剧有2个槽点,一是技术层面的德语配音,让我感觉出戏;二是整个电视剧里的人物,感情是深沉而克制内敛的。少了众生的爱恨贪嗔痴慢,人物的感情起伏不大。没有剧烈的感情起伏冲突,剧情也是如行云流水,少了些剧本的戏剧化。
我始终是带着平静的心情看完整部剧,很多时候感觉不到这是一部电视剧。只能感觉到这是一部心灵深处的对白电视剧,是编剧与灵魂的对话。
在弹幕里,很多人吐槽背景音乐嘈杂,影响观看。说这个话的人,大概是一开始就没有静下心来好好观看这部深沉的电视剧,嘈杂的背景音乐大概想突显的是一种“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心静,不静下心来好好体会领悟,是没有办法把这部深沉又枯燥的电视剧看下去的。
关于芮小丹的死,很多人都说她是作死。其实我是感到深深地震撼,她打给丁元英最后的那个电话是诀别。那样的去意已决,当生则生,当死则死,毫不留恋!芮小丹有钱、有社会地位,有高质量的朋友圈子,缺的只是一份永恒的爱恋,她需要永远的活在丁元英的心中。从一开始,她就知道,她没有打算过与丁有未来。她不依附于男人的爱而生,她只是想要一份天国的爱情,随时舍弃肉身,获得灵魂的永恒。
芮最后那一通电话,如果丁打断她,问她一句,舍得离开他吗?我想但凡是一个人,芮都不会这么决绝的想要永生。丁过度的冷静与克制,没有给芮挽留的念想。而芮也没有给丁这个机会,她成全了自己想要永生的天国之恋。
芮的死,或许是天国之恋的完满落幕,或许是天国之恋的不存在。芮与丁的爱恋,达到了灵与肉完美的契合,这是世俗中可望而不可及的爱情,缺少的只是永恒。而芮去意已决,就是为了永远的活在丁的心里,达到灵魂深处的永恒。这是一种完满,也是一种灰飞烟灭,因为这样的天国之恋,注定不存在于人间。灵与肉的完美契合,获得永生的爱情,这种情况只属于天国。谁说芮是没有贪嗔痴的女儿,她死于贪,贪于一份永恒的爱恋。
可是活着不好吗?或许本剧的结局,都是“尘归尘土归土”,每个人都有了各自的归宿,有了一种“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荡气回肠…
很多人都在说丁听到芮的死讯,感情不到位。其实,极致的悲伤是哭不出来的。低级的感情沦为了脾气与情绪,高级的感情化成了精神与意识。他们的灵魂爱情,早已去除了脾气与情绪,有的只是灵魂深处的共鸣与交织。丁的一口心血,足以看出他的压抑与隐忍。我自己也看的悲伤如骨鲠在喉,那种压抑的情绪特别的微妙。比起芮的去意已决,丁的如如不动心还是破功了。所以他才发出“当生则生,当死则死,丫头,不简单”的感慨。
这份爱恋的角逐,明显是芮处于攻,丁在守。芮的死,符合她刚烈要强的个性。可是最后的结局,芮洒脱的生不带来 死不带去,这种震撼击穿我的灵魂。灵魂上贪于永生,随时舍弃肉身。丁被她的刚烈与义无反顾,洞穿了灵魂。那种深沉的、压抑的情绪,远远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就能表达出来的。只不过,丁一直知道芮这么刚烈,随时都会出事,想要一份永恒的天国爱恋。他却没有用她对他的爱,作出任何的挽留与分析。他还是害怕自己为芮过度动情而破了如如不动心,一直处在防守的地位,他以为他可以放下一切,跳脱三界之外。如果一份感情可以做到不动情,那这份感情就没有了意义。没有人性的感情,只属于神性,不属于人类。他以为他自己可以不陷入情执,可是最后的失魂落魄出卖了他。他远远比他自己想象中还爱她,带走了他的魂。
剧中饰演的几个人物,都死于他们性格中的刚烈倔强和要脸好面子,比如芮小丹、林雨峰、刘冰。刚强易折。
丁元英的冷静与理智是道是神,但是他不是人。在父亲住院那一段,我能理解他的冷静与理智。毕竟生老病死,无法掌控。可是芮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一开始就发现了芮极度渴望一份永恒的天国之恋,可是他却没有作出任何的分析与挽留,这是我不能理解与接受的地方。虽然说,丁与芮的感情是不依附不牵绊不痴缠不干涉不强求。丁对于芮来说,就是一个造物主一般的存在,不干扰芮的一切决定,已经失去了人性。而芮那么爱丁,也可以决绝的道别,也已经失去了人性。他们的感情,永远不会存在于人间。他们只属于神性的天国。
格律诗事件是丁的一手策划,他洞穿了格律诗事件人物里的人性。可是他却神话了芮,认为她已经是天国的女儿。他懂整部剧所有人的人性,唯独没有分析与化解芮人性中的执念与贪痴。是说丁没有足够动情呢?还是应该说是芮的决绝洒脱呢?这样的天国之恋注定是无疾而终的,不存在于世俗。弹幕上有人说,希望看到丁与芮一起结婚生子,这种结局是不存在的。生活的一地鸡毛,足以把这种纯粹的灵魂爱恋磨灭的一滴不剩。获得永恒才是这种灵魂之爱的意义!
我想我只是一个凡人。不想贪于神性之爱!若是不想打开地狱之门,那就一开始就要缩手,不去触碰,保持如如不动之心。若是陷入情执,就要以人的灵魂去谈这样一份灵魂深处的感情。不占有,不牵绊,不贪,爱过就好。缘起缘灭,有了开始,不要贪痴于永生。随缘而起,随缘而灭。一切有为法,应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