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培训与开发,不仅可以满足团队建设的需要,而且还可以促进公务员个人能力的提升,使之与职业发展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和专业业务培训四种类型。
初任培训亦称为职前培训。培训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所进行的培训,主要是为了使新录用的公务员熟悉和了解即将从事的工作。初任培训又由工作实习和专门培训所组成,工作实习是指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有经验的人员指导下从事实际工作,专业培训是指培训部门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的集中培训。在职培训又称为工作现场培训,我国在职培训的形式有在岗业余培训和离岗专门培训两种。在岗业余培训一般采用岗位培训、各种短期培训班、系列讲座、各类培训中心以及电大、业大、夜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离岗专门培训通常有各类职业中学和职工大学,或委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代培等。该培训比较适合于基层管理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任职培训又被叫做晋升培训,培训部门根据拟定晋升领导职务的要求,对准备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的培训。以离职培训为主,时间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此来提升晋升职务所必须具备的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专门业务培训则是指培训公务员专业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