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土系列,少年儿童时光的回忆,语言都是毫无雕琢的质朴文字,每次却都写得泪眼迷糊。网络上下许多朋友都读完了,说不错。我决定继续深化写作,将回忆丰满起来。边城-祖土-未来之都,这是我的一个理念构思,也代表着过去现在和未来。
我唤醒的是童年少年记忆,也是诗性意义上的故国家园,在未来和文化意义上,这里是沉寂千年之久的中国丹田,亚洲之都!】
【原始文字,有待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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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七岁左右,离开了祖父母经营的油灯下温暖的家,被母亲接到身边上学。我们本来读两学期,寒假后升二年级,但是,那年改为暑假后升级,所以,又读了一个春季班,小学读了一年半。祖父母的家,背靠长江堤坝,红鼓皮青瓦屋,所谓鼓皮就是房子的前墙是木质的,刷了红漆,日久斑驳。屋里地面是黑黝黝的土地,墙壁也没有粉刷,显得幽暗。祖父勤劳,七岁就在美孚石油公司做童工,十七岁养家,这个家还包括叔公一家。祖母比祖父大三岁,心底慈祥,辛勤持家外,总是看不得别人穷苦,偷偷地接济左邻右舍。后来,听母亲村庄的老人说,他们上街路过”洋油站,不但能喝水,还能吃到陈婆婆的饭。民国时期,兵荒马乱的年代,一顿饭可是不简单,每一粒米都是祖父用血汗换来的。所以,祖父母没少为这事怄气。祖父母有三女二男,这么大个家,全靠祖父一人。他除了在美孚石油公司做锡匠外,还用饭盆装个帆,渡人过江。过江返回,已经在下游十几里,他抹黑做纤夫一步步拖着船回家。听奶奶说,爷爷渡一个人过江,可得一块银元,引得当地土匪汤包子眼红。有一天掌灯时分,汤包子带着手下,提着枪,在堤坝上准备对爷爷下手。可是,当他看到爷爷做纤夫,泥一脚水一脚,踉跄前行,拖着饭盆船艰难谋生的样子,心中不忍,挥挥手自己散去了。我们家是两间房,进门一间厅堂,左边一间卧室。厅堂后面是厨房,卧室后面是一个放杂物的偏屋。偏屋就是后面的墙矮一点,屋顶是向后倾斜的。这间偏屋,除了放一口爷爷自己准备的棺材外,还放了爷爷做工的锡匠工具。美孚石油公司有许多储备油料的容器,容器破损,就要修补,所以,需要锡匠这个工种。爷爷七岁学徒,在师傅喝骂和皮鞭下,学得一手好手艺。我承欢膝下的时候,他早已经退休,每月领26元退休金,种了一块大菜园,闲时也补补脸盆,焊接铁架,給我做个凳子玩具之类。那个小斧头样的工具,在炭火里烧得彤红,然后溶解锡条,当锡融化成珠子后,就粘到需要修补或焊接的地方,锡珠凝固,再用斧头样的工具涂抹均匀,活儿便搞掂。在那幽暗神秘的偏屋,我常常陪伴爷爷干活,当锡条溶化的时候,冒出一股刺鼻的青烟,那种独特的味道是与汽油酒精一样,是一种洋味儿,令人兴奋,也感孤独。这种儿时的感觉,很奇特,知道后来读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才似曾相识,知音恨晚。我一再重复提到的油灯里的故乡,也是我诗歌孤独的底本。她是世界的中心,温暖而脆弱。冬天,大雁南飞潘阳湖过冬,油灯掌起,那凄厉的雁鸣愈发映衬祖父母的慈祥和家的温暖。那是我心中的故乡,永久居留地,每次念起,都会泪湿枕巾,心里如释重负。也许,这是一次祭祖,也是一次祷告。具有神奇的精神疗效。小学一年级上学期,我是在石油公司子弟小学读书,莫名其妙地戴上红领巾。清明那天,学校同学们都穿着白衬衫戴上红领巾,排队走路上街扫烈士墓。家里距离街上大约5到10公里,当我们扫完墓回家,走着走着,忽然惊奇地看到爷爷。原来,他怕我衬衣单薄,经不住春寒,沿路询问追赶,給我送来一件粗布大褂。那件粗布大褂太大,长及膝盖。后来,我嫌弃过父母不讲究,没有給我知识分子家庭的品味,让我在父亲同学面前老有点抬不起头。但是,很奇怪,我从来没有嫌弃过爷爷,嫌弃他的不合身的衣服,嫌弃他过分溺爱。我很高兴看到爷爷,也自然地穿上那件长衫。同学和老师们都投来羡慕的眼光,即使没有眼光,也有心里的溢出。爷爷是他那个年龄和时代的成功人士,自有他的自信和底蕴,何况那份爷孙之情,纯净清醇,没有一丝杂质。戴上红领巾,清明祭扫烈士陵园,我有一份喜悦和自豪,那个时候,并不是每个小朋友都能加入红小兵。这是我唯一没有申请,加入的组织,可能包括民间团体组织。我从出生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偶尔会有一二个人玩得来,但是,一直没有固定的圈子。我内心深处,就讨厌群体,更何况社会组织?到了今天,我是从理性上认识组织这个东西的负面性,深恶痛绝。爷爷身高大约一米七五左右,脸型瘦削,身材也精瘦,虽然他去世有四十多年,他的脸还清晰地映在我的脑海,那些我们之间发生的故事细节,也同样清晰。虽然,我们是祖孙,但是,这也是两个人的恩遇,其中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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