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被委托主体、被指令主体,都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行政职权,但实际上他们并非权力的真正拥有者,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由实际实施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作被告,而是由权力的实际享有者作被告。我们判断某个主体是否能够成为行政主体,并不在于外部表象,而是看谁是权力的实际拥有人,谁是真正的意思表示作出者。在该案例中,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和乙镇政府是对外直接“跑腿”的,但真正拆迁行为的决定者、拆迁权力的拥有者均为县政府,所以,本案的被告应当为县政府。A项错误。
(2)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主要包括“级别高”、“性质特”、“有涉外”3种类型,按照《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级别高是指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也就是当被告是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或中央部门的时候,管辖法院为中院,本案由于被告为县政府,那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3)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因此,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故C项正确。
(4)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立遵照高度一致的规则,本案如果提起复议,复议被申请人是甲县政府,那么,复议机关就是甲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市政府),故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
[设题陷阱与常见错误分析]本题的关键点是确定行政主体,A、B、D三个选项的判断需要以此为基础,所以我们在讲行政法做题方法时再三强调“找主体,看行为,分阶段,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