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翻译:
孔子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得来,就是给人拎鞭子在马车前喝道开路的低贱工作,我也愿意干;如果求不得,那我还是顺从自己的喜好吧!
前一篇“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这里讲富贵不可强求。都是说命与道的关系。
有没有,是命;追求什么,是道。强求,自取其辱或者自取其祸。
华杉:
富贵是可求,还是不可求呢?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天道酬勤,这是可求。看见股市火了,把房子也抵押了投入股市,希望人无横财不富,就很可能收获“人无横祸不死”,不可求。
孔子是不是真的愿意为富贵做执鞭之士呢?当然不是。在卫国,拿着六万斗的俸禄,但当他发现卫灵公只是把他当门面人物供着,并不真正给他做事的权力,不施行他的治国之道,他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