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第一次读《狂人日记》,是十一二岁时的旧事。懵懵懂懂,看过了,也就过了,还笑着对人说为什么我看不懂狂人在写什么呢?
如今再读,只觉字字仿佛由血与泪凝成,触目惊心。
序言便不同寻常,一个人的朋友病了,但痊愈之后,去了另一个地方当官,在他病时写的日记,便是狂人日记,是他自己起的名字,他将病时的自己称作狂人。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的妻子的,也有给娘老子被债主逼死的,可他们都没有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狂人只不过是一个人,一个患病的人,他看到的世界和常人是不同的,所以他看到的不是真正的世界,而是精神上的世界,他们害怕病人比,害怕这个社会还严重,他们身处在这黑暗的社会里太久,已经看不到光明。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的是两个字是“吃人”!这段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言说的,历史没有年代,车轮一般滚滚前进,但又是一个循环,人民依旧处于被压迫之中,上位者永远是少数,但上位者对人民的压迫却是一直都在的,无论历史向前多少轮,历经多少个朝代,也摆脱不了吃人的现实。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他已经陷入这个社会无法自拔,另一篇小说《药》中,革命者为了群众去牺牲,去流血,去革命,可群众却沾着他的血,吃人血馒头,去给自己的儿子治痨病,太讽刺了,他们不知道革命者为何去革命,所以最先醒来的人一定是孤独的,是是被别人视作疯子的,大家都好好的适应着生活,虽然这个生活压的他们喘不过气,可他们依旧选择被压着,选择被剥削,被奴役。
那是我妹子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如果还能过意不去,……
这个地方鲁迅用了省略号,如果还能过意不去,过意不去又怎样呢?说明群众还是有救的,有救又怎样呢?有就革命者就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有一份光发一份热,缕缕微光能凑成星火,星火便可以燎原,革命无止境。能开民智,能让更多的人醒来加入战斗,那中国他就不会亡,中国的脊梁就不会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