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我查阅了“标点符号”的历史由来、演变过程,以及现在的标准,现在特来分享。
原来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在文章里加入“句读〈jù dòu〉符号”:句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当前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这样断句,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后来才慢慢从西方借鉴了标点符号。
翻译家严复的《英文汉诂》(1904年出版)是最早把外国标点符号用于汉语的著作。1919年4月,胡适、钱玄同、刘复、朱希祖、周作人、马裕藻6名教授极不愿看着“现在的报纸、书籍,无论什么样的文章都是密圈圈到底,不但不讲文法的区别,连赏鉴的意思都没有了”。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上,他们提出了《方案》,要求政府颁布通行“,。;:?!—()《》”等标点。1920年2月,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从此诞生。1919年国语统一筹图备会在我国原有标点符号的基础上,参考各国通用的标点符号,规定了12种符号,由当时教育部颁布全国。建国后,出版总署进一步总结了标点符号的用法规律,于1951年刊发了《标点符号用法》,同年10月政务院作出了《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从此,标点符号才趋于完善,有了统一的用法。1990年4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修订颁布了《标点符号用法》,对标点符号及其用法又作了新的规定和说明。
以上,就是我查阅总结的结果。近几年《标点符号用法》有一些改动,但是动作不大,基本上是在2011新版《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稍作改动。我便又像一名小学生,认认真真的把它读了一遍。
“标点符号”分为“标号”和“点号”。“点号”有:顿号、逗号、句号、感叹号、问号、分号、冒号;“标号”有: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分隔号。标点符号一共十七个。别看小小的标点符号,却是有妙用,知道了它们的用法后,我应该勤加练习了。下次再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