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別處》(Anywhere But Here)莫娜•辛普森(Mona Simpson)
b.《紙房子》(The Paper House)卡洛斯•瑪利亞•多明格斯(Carlos María Domínguez)
c.《畢司沃斯先生的房子》(A House for Mr. Biswas)V.S.奈保爾(V.S. Naipaul)
心裡住著流浪的靈魂,或者你本人真的是流浪漢,無家可歸一開始確實有吸引人之處:不必綁在一個地方,來去如風,不必付房租和賬單,不必把時間花在勞動上。然而,無論你無家可歸的理由是什麽,流落街頭久了一定會累,或許你老是在移動,或者睡在臨時搭的帳篷里受風吹日曬雨淋,就算有人好心收留,你也必須努力適應對方的生活習慣,到頭來,隱私、獨立和落地生根的想法一定會浮上你心頭。
對莫娜•辛普森《在別處》中的十二歲女孩安而言,無家可歸使她永遠處在焦慮狀態中。安的母親阿黛爾揮別三年短暫婚姻,決定重新開始,她開車載著女兒從威斯康星州前往加州,一路刷那位被甩丈夫的信用卡。表面上,她要“趁女兒長大前讓她成為童星”,其實是因為除了不斷移動,她想不到任何其他出路。她們在亞利桑納州的斯科茨代爾等修車時,阿黛爾請一位房產中介帶她們老房子,就在那一時半刻,安放任自己幻想或許這次母親是認真的,或許這房子就是她未來的家,她開始再次“放慢呼吸”。看完房子後,中介請她們去餐廳用餐,母女倆飽餐一頓便又重新上路。
安知道,如果想跟正常青少年一樣盡情發現和探索,她需要安穩規律的生活,但母親無法給她。如果你所有精力都用來找每天睡覺的地方,又怎麼有辦法做其他事情呢?
或許你可以考慮自己蓋一棟房子。如果你的藏書夠多,不妨參攷卡洛斯•瑪利亞•多明格斯的《紙房子》,這個關於書的美妙故事以一樁意外開場:敘事者的朋友布魯瑪在聚精會神讀艾米莉•狄金森的詩集時被車撞了。正當眾人爭論她的命究竟是被車子還是詩奪走時,身處另一處的敘事者收到一個寄給布魯瑪的神秘包裹,裏頭有一本糊著水泥的書。原來這本約瑟夫•康拉德的小說是卡洛斯•布勞爾的藏書,這位藏書家愛書成痴,迷失在現實和故事的夾縫中。(讀者們請引以為鑑,參見:活在書的世界里。)布勞爾一心想妥善保存他那兩萬本藏書,竟決定用水泥把書封起來,然後蓋成一棟書屋。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直到他突然想找他的一本書。
如果你的書不夠多,沒辦法進行這種大規模的DIY計劃,那就改服V.S.奈保爾的《畢司沃斯先生的房子》吧。這部小說的背景設在1940年代有如民族大熔爐的特立尼達,從出生到死亡一路描寫畢司沃斯的人生。終其一生,畢司沃斯都在尋找屬於自己的家,他出生在一個“無名小卒的家庭”,註定一輩子打零工討生活。儘管笨拙、沒什麽一技之長,他卻期待要跟得上時代,後來因緣際會軀殼圖爾斯家族的女孩。圖爾斯家族興旺而富裕,他一輩子都不愁沒地方住,不過代價是必須和哈奴曼大宅里整個大家族的姻親勾心鬥角。個性柔弱的他應付不來,一心想搬出去過有隱私的生活。
畢司沃斯先生最後終於有了自己的房子,他曲折的奮鬥過程將為你帶來勇氣和希望,讓你相信有一天你也能擁有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