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印发《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改革工程图审机制,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2020年12月底前全省依法取消。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随后多地发文对图审制度进行改革。
目前,对于图审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深圳、山西省、陕西省渭南、青岛西海岸新区全面取消图审;
2、南京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部分取消;
3、浙江对于结构要求低或非公共建筑等房建和市政工程实行自审备案制;
4、广东要求简化图审,全部网上进行。
图审制度的底层逻辑是什么呢?真正图审改革方向应该是怎么样呢?
如果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必须知道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到底是什么样的产品?现实生活中,产品一般分为零部件产品与管道产品。零部件产品很好理解,像冰箱洗衣机,他们都是零部件构成的产品,每一个零部件都是可追溯的,知道谁干的。
像食品、药品和化妆品之类的管道产品,吃进肚子、或抹在脸上,都对身体发生直接的影响,但他们的品质不容易检验。他们的副作用有时候不仅严重,而且经常会经过很长时间才显露出来。
根据上面主要特征,我们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应该归于零部件产品,每个工程都是由多个专业成果构成的产品,每张图纸都要签字,都可以追溯。
但勘察设计的成果又有别于零部件实体产品,它是无形产品,每个工程不同,对应的零部件产品不同,其检验流程化及标准化相对也较低,这就导致勘察设计成果相对实体零部件产品控制难度较大。
目前的施工图审查制度就是国家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检验。这种制度是一种事前监管,取消图审发生就主要依赖于事后监管。事前监管就是在工程验收或发生缺陷(含事故)以前进行监管,这种监管必须具有预见性、标准一致性。而事后监管就是根据后期缺陷或事故进行追溯处罚。
图审按规定,主要是审查工程勘察设计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审查意见又附带上了产品是否符合地方工程勘察设计习惯做法以及审图人员对规范一般性条文的理解。
到底是事前监管好还是事后监管好呢?
根据经济学原理,在选择事前监管和事后监管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谁获得的信息更全面。
现实生活中,面对成千上万消费者购买的日常药品,常采用使用事前监管;食品生产、屠宰场里面安全标准同样面对成千上万顾客,也采用事前监管。
因为政府监管者相对消费者掌握的信息更全面,同时消费者在证明因果关系上可能就存在困难,一个人白天三餐在不同地方,回家感觉不舒服了。现在要把他肚子不舒服与三个或任何一个建立直接因果关系,都不是容易的事。这种情况必须事前监管。
回到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上,除非建设业主方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要不借助第三方进行咨询和把关,让业主方获得信息更全面。按照上述经济学原理,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一般采用事前监管较合理。其监管可以借助第三方,专家评审、同行业咨询、图审机构都是常见的第三方。
由于工程项目提供的大多是公共设施,如果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多人死伤和巨大财产损失,设计者本人根本赔偿不起,同时对应的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这种事件说明了如果事后造成的损失较大,应采用事前监管,如果损失有限,也可考虑采用事后监管,降低各方成本。
根据上述从经济学角度的分析,全面取消施工图审查是不合理的,而像南京和浙江采取有限取消是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可采取“抓大放小”的监管原则,大指如果发生事故造成影响较大的项目,在监管成本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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