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到通过悬搁与还原,我们必然会得到先验主体性,主要是通过三种方式,其一已经介绍过,是笛卡尔式的还原方法。
但是这种方法面临的问题就是,它容易引起对现象学目的及主题的严重误解,因为他过于集中主体性的直接自身被给予性,(即我思)。容易让人认为现象学的任务就是将世界与主体性分离开,并从中孤立的研究纯粹的主体性。
某种程度上,这种曲解正是胡塞尔要在他的本体论方法中要去努力处理和克服的。
本体论的还原方法
本体论的还原方法并没有以主体的直接自身被给予性(每次这么一长串其实说的就是我思)为出发点。而是选择了一个特殊的本体论区域作为出发点进行分析。
例如,观念,对象或者物理对象的区域。
首先,这一区域是作为显现着的(也就是现相)而被研究的,由此便产生了关于显现的可能条件问题。
这个本体论的描述为随后的先验分析起到引导作用,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注意力具体的集中于日常生活中过于熟识而倾向于忽略的东西,我们就会不可避免的被引导向主体性。
因为我们面对着对象的现相,它的呈现,知觉判断,评价等行为必然会将此分析的方向引向主体,作为显现着的对象,它必须在与主体的相关中被理解。
通过现象学的态度,我们意识到对象的被给予性。
但我们不单集中于被给予的对象,也关注意识的主观方面,因此就会意识到我们主观的成就,以及为了使对象如其所显现的那样而起作用的意向性。
也就是说,当我们对显现着的对象进行研究时,也同时将我们自身作为展现的与格,作为对象,向其显示者揭示出来。
(与格,一种德语中的语态,大致意思就是将焦点指向某物或概念的桥梁)
悬搁并没有使我们的注意离开世界性的对象,而是允许我们以新的角度来考察他们,在其作为被构成的相关项而对意识的展现或显现中考察他们。
当新的兴趣方向被建立,并因此在严格的悬搁中,生活世界成了第一个意向性标题。一个回溯到对显现方式的多样性和其意向性结构进行探究的索引或方针。在反思的第二个阶段,方向的进一步转换,导向了自我一极和其同一性的特殊之处。
也就是说,达到对世界的哲学性理解的尝试,间接的导致了对主体性的揭示。
因为以现象学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必然要通过为主体(呈现)的世界的现相。
由此遇到的主体性便不再是经验主体(心理学,历史学或生理学等实证科学所研究的主体),因为经验主体也向这个主体呈现出来了。
经验主体只是世界中的一个对象,与其他在世界中显现的对象一样,该对象预设了一个(先验)主体,并向该主体显现自己。
但是要注意,不同于德国古典哲学中对先验主体的理解。(先验主体并非是一个抽象观念的,一般的或超越个人的主体。)
胡塞尔哲学中的经验主体与先验主体是同一个主体,只是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进行主题化,使用这种还原方式就可以使得先验主体性被揭示出来。
这里引入一段胡塞尔原文:
如果我对自我,世界和自我体验本身提出怀疑,那么在有关体验的统摄中,对被给予之物,对我的自我的简单直观的反思,就产生了这个统摄的现象,这个现象就是“被理解为我的感知的感知”。
然后我们所要揭示的,就是这个隐藏于暗处的先验主体性,这个主体性是现象本身的可能性条件,但如果我们继续沉浸于生活世界或前哲学的自然态度中,这个主体性就一直处于隐蔽状态,通过悬搁和还原,就能将其揭示出来。
在笛卡尔式的还原方法中,虽然也能将先验主体性揭示出来,但是很容易引起先验主体是无世界主体的误解。
通过本体论的还原方法明确指出,对主体性的研究是与对这个世界的哲学性的阐明相联系且不可分割的。
也就是说,虽然先验主体性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也不是无世界的。
毕竟作为意向性的主体,如果没有对世界的指称,它就无法被描述,它也不能被描述为与世界无关的,如果离开了世界孤立起来,先验主体性将一无所是。
结论:通过悬搁,我们获得了对主体性运作的理解:世界不单单存在着,还显现出来,并且显现的结构是以先验主体性为条件,并因其而可能的。
这基本上是对实在主义的和自然主义的客观主义(主张不用将主体性考虑在内就可以理解意义真理和实在的本性)的拒斥。
最后,这一声明能够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来解释:
1,断言现相与实在之间存在着根本的鸿沟,对象最终只能是其所是,与其怎样显现或是否显现无关。(表象论)
2,尽管现相与实在之间的区分仍能保留,但这个区分实际上只是内在于现象性世界的区分,也就是内在于现相世界的区分。
(说人话就是现相是掺杂假象的,各种现存现象的关系,需要科学的研究才能区分这些对象的显现,也就是:实在于最佳的现相中揭示自身。)
如果选择后一种解释,我们将面临一个先验哲学的立场:主体性(以及最终将看到的主体间性)是实在的可能性条件。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未能在这两种解释之间做出选择,不过他后来断言,只有后一种解释才具有现象学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