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就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根本政治属性。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和国。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集体意志,维护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很好的回答了中国法治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始终坚持把体现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愿望、维护人民的权力、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就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道路决定成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我们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优秀传统文化,汲取法治建设精髓,吸收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法治建设经验。我们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国家建设发展实际情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最适合自己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