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毛姆《寻欢作乐》

作者这篇序写的精彩,将写作经验,名人讨伐,自己的生活以及对这本书的最爱的态度放在序言里,不由得让人欲读本书的胃口高高地吊了起来。

我曾经得到机会,看见一些声名显赫的老作家如何接受他们的仰慕者所表示的敬意。我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时候,常常暗自寻思,不知在这种时刻他们心中是否会回想起他们默默无闻、动荡不定的青年时代,不知他们看到那些带着崇拜的神色两眼迷离地瞅着他们的女子,或者神情严肃地听着那些样子热切的年轻男子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作品对自己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时,他们是否会暗自好笑,并且饶有兴味地琢磨着要是这些仰慕者知道了他们全部的真情实况,究竟会说点儿什么。我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受到的那种尊崇景仰的待遇是否有时会变得很不耐烦。

哈哈太喜欢毛姆叔叔了!这个故事他说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喜欢的,太毛姆了!刻薄的话,在这里说出来让人忍俊不禁,捧腹!再读一遍!

我在一旁观察他们的时候,常常暗自寻思,不知在这种时刻他们心中是否会回想起他们默默无闻、动荡不定的青年时代,不知他们看到那些带着崇拜的神色两眼迷离地瞅着他们的女子,或者神情严肃地听着那些样子热切的年轻男子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作品对自己产生了多么巨大的影响时,他们是否会暗自好笑,并且饶有兴味地琢磨着要是这些仰慕者知道了他们全部的真情实况,究竟会说点儿什么。我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受到的那种尊崇景仰的待遇是否有时会变得很不耐烦。我也暗自寻思,不知他们对自己被奉若神明是否心里感到美滋滋的。

拿获过诺奖的名作家们来揶揄,除了毛姆也没谁了,但怎么读着就是想乐啊!读毛姆叔叔的东东,时不时就很开心一下。

格哈特·霍普特曼给了他的听众他们所要听的东西;他对自己受到的这种崇拜显然一点也不感到拘束。我觉得我们英语国家的作家对于这样一种姿态不会觉得怎么舒服。叶芝[插图]往往以某种缺乏幽默的态度装扮成吟游诗人的样子,因而使自己受到他的轻狂无礼的同胞的嘲笑。那是一种矫揉造作的表示,亏得他的诗歌美妙,才显得情有可原。亨利·詹姆斯以他一贯的谦恭有礼的态度接受那些名媛淑女(她们多数已届中年,总相互争着想引起他全部的注意)的奉承,但是私底下,他却随时准备拿她们开一个谑而不虐的玩笑。

与同时代的作家,敢于如此指名道姓地直言不讳,放在如今的年代里,对于那些夸夸功夫远胜于码字儿功夫的“撰稿人”,为了博上位而四处恶心人的夸夸,我自己都没有的勇气;采取妥协、退避三舍的态度,对毛姆此举真心佩服不已!

当时有个作家团体总设法抓住一切机会出现在公众眼前,他们跟评论家保持着亲切友好的关系,好使他们的书籍得到好评,而且只要对他们有用,就不惜溜须拍马来取得以他们的文才几乎不配取得的成功。他们缺少才华,就设法依靠推举拉拢来加以弥补。休·沃尔波尔就是这个作家团体中最重要的成员。

这也是我写故事的方法

哪个作家都不能凭空创造出一个人物。他必须有一个原型作为起点,随后他的想象力就开始发挥作用。他把这个人物逐步塑造成形,东一处西一处地添上一个他的原型所没有的特征。等他完成以后,他展示在读者眼前的那个完整的人物形象与最初给他启发的那个人已无多少相似之处。只有这样,一个小说家才能赋予他所塑造的人物那种既可信又有说服力的真实性和强度。

作家写作的经验之谈。

可是我最喜欢的书却是《寻欢作乐》。这是一部写起来饶有兴味的书。处理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和三十年后发生的事情,而不失去想要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所必需的连贯性,这颇费心思。我发现克服这个困难是一项很愉快的工作。我希望读者从过去跨入现在,再从现在返回过去,一点儿都不感到颠簸震动,因而故事的叙述应当像一条法国那种宁静的河流那样平稳地流去。可是这当然只是一个多少有点别出心裁的技巧的问题。在这方面,读者所关心的只是结果。读者对作家不得不应付的潜在的困难、无所适从的窘境和进退两难的局面,跟讲究饮食的人对把完好美味的弗吉尼亚火腿[插图]熏制出来放在他面前的那套工序同样漠不关心。不过这只是顺带一提而已。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毛姆这章极其详尽不吝赞美之词,全方位描写了基尔这个人物。读下来的人物形象,着实令人不耻。一位非常努力,使自己成为名作家的奋斗史。

哈哈果然,记住这点

我发现要是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家就打个电话给他,说他有要紧的事,那么这件事多半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如果是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不会急不可耐

就这么一句话,把女房东的崇拜之情描绘得淋漓尽致。

她亲切地朝电话机瞥了一眼。

这种似褒实贬的人物描写,用在某些人身上真正的恰如其分,我太喜欢毛姆叔叔这笔法了。尖酸刻薄辛辣的笔调看着好开心

我曾经怀着钦佩的心情看着罗伊在文学界崛起。他的经历很可以成为任何一位从事文学事业的年轻人的典范。在我同时代的人当中,我还想不出有谁凭着如此微薄的才能竟然取得如此重要的地位。

这一大段看得我开怀!试想一下,与毛姆同时代的名作家把基尔对号入座套进自己的脖子上时,那愤怒的情绪,一定很好玩儿,而毛姆定是非常enjoy看到这种情形,可是这会要为后果买单的毛姆叔叔。

罗伊完全明白自己有多大才能,所以凭着自己的这点本事他竟然写了大约三十部作品,有时候他一定觉得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查尔斯·狄更斯在一次宴会后的演说中曾说天才来自无穷无尽的刻苦努力。我不禁猜想在他头一次读到狄更斯的这句话的时候,他必然看到了启示之光,而且仔细琢磨过这句话了。如果事实确实这样简单,那他一定暗暗叮嘱自己,他也能和别人一样成为天才。后来当一份妇女刊物的情绪激动的书评撰稿人在对他的一部作品的短评中真的使用天才这个词(近来,评论家们相当频繁地爱用这个词)的时候,他必然会像一个经过长时间的苦思冥想终于填好一个纵横字谜的人那样,心满意足地吁上一口长气。凡是多年来一直注视着他坚持不懈、勤奋工作的人都不会否认他好歹配得上被称为天才。

读到这里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了

一般说来,等那个评论家吃了五六只牡蛎和一块小羊的里脊肉后,他就把自己说过的话也一块儿咽下肚去了。

毛姆叔叔对人性虚伪一面深刻的理解,传神的描绘,概括一绝!

虚伪是一个人所能寻求的最困难、最刺激神经的恶习,它需要永不间断的警觉和精神的高度集中。它不像通奸或贪食可以在空闲的时间进行;它是需要付出全部时间从事的工作;它还需要一种玩世不恭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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