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论

夫育人者,非易事也。昔有友人,尝诉其困:翁姑性吝,不恤儿孙。见子妇疲于奔命,稚孙啼饥而不顾。友人心痛幼子,凡得甘饴,必独予之。积久成习,儿竟视独占为常,虽珍果盈案,未尝分啖父母。


及冠娶妇,其性愈甚。俸禄尽藏私箧,反仰食于高堂。更以二孙委之,双亲皓首操持,犹受其累。今友人垂涕自叹,然究其本,岂非昔年纵溺之果耶?


《易》云:“履霜坚冰至。”当童稚攫食之时,已伏他日悖恩之兆。昔郑庄公寤生,姜氏恶之,终启君臣之衅。故曰:慈非姑息,爱贵有方。若以口腹之宠,废人伦之教,则反哺之义绝,舐犊之恩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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