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在新征程上创造新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没有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干事业总是要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激励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敢闯敢试,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只有精准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才能为干部大胆改革、担当有为消除思想顾虑。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进行综合研判,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因素准确认定。对于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的失误错误,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让担当作为者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决不能不分情况、不分性质搞“一刀切”,让人流汗又流泪。
强化问责追责机制。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浓厚氛围。对虽有失误错误但免责的干部和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追责问责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应让其受影响。发现存在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为干部担当作为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加大对容错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干部群众理性看待改革创新中的试错行为,让“为想干事的人撑腰、为敢担当的人鼓劲”成为共识。对于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出现失误和错误引发负面舆情,要加强引导,及时处置;对于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行为,要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