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看到公司的名称后缀经常有XX有限公司后者XX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却不是很清楚具体的差异是什么。
在我国 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根据《公司法》规定 “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可知,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的其他组织形式均不能以“公司”的后缀。
有限公司
首先,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两者其实是一个概念,仅仅是表述差异。
1. 股东人数要求:有限责任公司 大于2人,不大于50人。
2. 募资: 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向社会公开募资。
3. 股权转让: 股东间可转让,对外转让(非现有股东)有一定限制,需要半数以上全体股东同意。
4. 责任范围: 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 对外披露: 无需披露财务相关数据。
6. 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改为以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7. 董事: 可以设董事会或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长可以由章程规定。
8. 监事: 可以设置监事会或者1,2名监事。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9. 2/3以上持股比例权利: 修改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等。
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具有“人合”和“资合”两种特性。因为股东规模较小,有限责任公司兼具具有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的特征,既有一定的对外封闭性但同时又有股份公司纯资合的特质。
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东人数: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大于2人,小于200人;股东人数无上限。
2. 募资: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公开上市。所以上市公司必须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
3. 股权转让:股份对外转让一般无需其他股东同意,符合相应法规需求即可。
4. 责任范围: 公司全部资本被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存在通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因此股份公司投票权不一定与持股比例一致。
5.对外披露: 有对外定期披露经营及财务数据需求。
6. 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改为以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7. 董事: 股份公司必须设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8. 监事:必须有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PS:
个体工商户
举个例子,加入抖音网红想要在抖音小店带货,出于合规需求,网红需要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并上传相应营业执照。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起名称,也可以不起名称。但是名称中不能包含“公司”字样。
个体工商户不是公司、不是法人、也就不需要章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
最知名的合伙企业形式,就是常见的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其名称中也无法包含“公司“字样。关于合伙企业的具体形式例如有限合伙、特殊合伙、普通合伙等,之后会具体展开总结,此处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