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离性心理
也称“多重人格障碍”或者“解离性认同障碍”“解离性人格结构”
人们在处理一些不稳定的情绪时,比如剧烈的情绪波动,往往将解离当做首要适应机制。
解离性认同障碍其实是一种“隐性的病态”患者通常意识不到自己的解离的自我状态(多变人格),且对他人的质疑倍感委屈,即使意识到解离的存在,他们也不愿意袒露。
治疗过解离性患者的治疗师们普遍认为多重人格并不怪异,是人们对特定环境的适应性行为,确切的说是源自童年并延续至今的,对创伤应继续适应。
弗洛伊德及其追随着普遍低估儿童期创伤和性虐待的破坏性结果。低估创伤导致的解离状态与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分裂防御相互混淆,这是人们经常将解离性人格误诊为边缘性人格或精神分裂症。
面对多重感受和行为的来访者时,充分共情地理解来访者的内心体验。
解离心理的驱力情感和气质
将解离作为主要防御机制的个体,一定是自我催眠的高手。在极度焦虑的情况下转入另一种意识状态。想要顺利解离个体必须有自我催眠的能力,否则便只能借助其他方式来应对焦虑。
解离个体被多重内在情感所困,无处可逃。他们的情感长期处于紊乱的状态,一旦遭遇创伤情境,恐惧、惊诧和羞耻等原始情感都能唤起解离症状。
遭受性侵或虐待的儿童常常借助解离机制来解决无法忍受的折磨。那些符合DSM解离认同障碍诊断的患者,其生活史中不难发现被同伴欺凌、情感虐待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等问题。
解离病症的防御和适应过程
个体发育早期只是把这种不成熟的防御作为适应环境的最佳选择,继而这种方式逐渐成为自动反应,固定形式对所有情境的非适应性行为。
解离是一种非常罕见的隐形防御机制,当另一种自我状态或人格系统顺利接管原先主导地位的自我时,只有患者本人能体会到这种解离过程。
解离症状的隐蔽特性,使得人们无法对它的发生率作出精准的估计。
非典型性解离障碍:个体具备人格转换,但不具备躯体症状或无明显记忆缺失。出现的频度或持续时间较长,使其可单独作为一种性格特征。
解离病症的关系模式
解离个体的童年关系模式中最为突出的特征是受虐待,性虐待也包含其中。
严重的解离性患者呈现“D型依恋”即混乱--迷失型依恋。
混乱型依恋会增加对创伤的易感性,即使轻微的虐待,都会使他们遭受创伤性打击。
Kluft提出了多重人格障碍和严重解离障碍的四因素病因学理论:①个体自我催眠能力较高。②曾遭受过严重创伤。③解离性反应由特定的童年期环境造成,解离的适应性反应和被家庭所接受。④创伤时和创伤后均未获得抚慰。
解离性自我
每个自我部分都有解离人格的倾向,即使那些令人讨厌的迫害性人格也极具价值且是适应环境的产物,多重人格不明显时,治疗师应当假设这些隐藏其后的人格特征正审时度势,通过当下呈现出人格来投石问路。
[玫瑰]治疗中的移情和反移情
一个曾严重受虐的个体,会经常把任何可依赖的客体视为施虐者,随之产生幻想。
要想探索解离性个体的移情,治疗师必须与来访者内心的虐待者形象完全不同。
解离性个体的内心充斥着未经检验的互相冲突的移情,因此在治疗早期或当他们出现闪回时,及时给予驳斥。
解离和其他心理状态一样,极具传染性,当治疗师遇到擅长自我催眠的来访者,不仅容易受诱导进入恍惚状态,而且还会出现不可思议的健忘。
对解离性病症诊断的治疗意义
治疗解离性认同障碍以及复杂的创伤后心理障碍,要求治疗师有更多的情感投入,而与这类患者重温昔日的创伤体验无离具有很大的冒险性。所以治疗师必须不但具有较高的自知能力,这种能力可能通过自我体验而获得,同时还需要督导和同辈督导的支持。
Chu对复杂解离症状治疗分成三个阶段:
①治疗早期应聚焦于自我关怀、控制症状、认识早年创伤、保持正常功能表达感受,持续构建治疗联盟。
②治疗中期以合适的节奏引导患者进行宣泄和重构。
③治疗后期巩固治疗成果和提高适应能力。
[玫瑰]鉴别诊断
具有解离性人格特征:既往创伤史,存在严重酗酒和物质滥用的家庭背景,发生过难以解释的严重事故,对儿童期记忆的缺失,毫无来由的自我毁灭性行为。某特定时间段的记忆缺失,时间感扭曲,头疼,用第三人称或第一人称的复数来称呼自己,快速动眼和恍惚状态,头脑中有话语或声音,先前治疗的失败。
①解离性状态vs精神疾病
解离患者在危机或压力状态下会出现“初级症状”,极易被认作精神分裂症。
②解离性状态vs边缘性状态
边缘性状态和解离性状态不属于同一诊断维度,解离性状态涵盖人格的各个发育水平。
解离状态与分裂状态极其类似,解离患者的自我状态的转化是记忆缺失状态下的表现,但常常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分裂防御,导致敌意,依赖羞耻等情绪的突然爆发,因此治疗师必须敏锐的去辨别患者是否存在记忆缺失。
③解离状态vs癔症性心理
抑郁症心理和解离心理之间存在多处重叠,很多个体两者兼具。被诊断为解离性认同障碍的个体,即使功能状态长期保持良好,也一定与严重创伤体验有关,因此具有典型癔症性症状的个体都应考虑是否具有解离症状。
④解离状态vs精神变态心理
区分精神变态伴有解离性格还是多重人格者伴有精神变态状态是极其困难的。这种鉴定往往涉及司法事务。如果我们能够从本质上区分解离状态和精神变态,那么一旦诊断结果有利于嫌犯脱罪,这样的司法裁定也对人们的思想产生很大的冲击,大部分解离性患者比精神变态患者的愈后更佳。
进一步阅读建议
Herman《创伤与康复》